门沿上的血眼金蝠用红绳穿上,挂在脖子上,再用彩笔,参照阿伦—艾弗森的纹身图案,在自己的身上、手臂上、脖子上画着纹身,然后穿上76队的运动背心。我面对着镜子上,挤眉弄眼,反复大量自己,现在看起来痞气十足了,我才感觉踏实,阿莲告诉我没错,男人就得这么坏。我最后拿着篮球,在天台上反复练习着运球等等基本动作,只为了明天更好地比赛。大概到凌成一两点的时候,我才感觉疲惫不堪,于是睡在了靠椅上。
拂晓十分,我从靠椅上醒来,阳光已经洒满了整个屋顶平台,从爬山虎纸条之间的缝隙里,一道道细微之光,在我身上晃荡,仿佛将我身体都碎片化了,我身体被分割成无数,毫不相互交联的梅花样式似的光斑,此时我的身体像一只梅花鹿一样,大概是因为昨天的篮球练习,太过于剧烈,而且也是久疏于练习,我的腹部、胳膊、大腿等等,几乎所有的关节衔接处,都非常酸痛,这种酸痛感昨天练习时毫无征兆,仿佛是某种液体,被注射进我所有的关节连接处,我一觉醒来,才怵然间发觉。好在这只是运动而已,能让我浑身感觉格外充满力量,一股雄性荷尔蒙,在我体内旺盛地勃发着,我对这种酸胀感很快就有了适应,于是我从靠椅上起身,而我昨晚精心画的纹身,已经糊成了一团。于是我走进卫生间,洗漱完毕之后,又重新画上纹身,换上新的运动T恤,仍然是76人队,仍然是阿伦-艾弗森的3号。完毕之后,我穿上运动鞋,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出门而去。我坐上港铁,与哥舒琴在登打士广场碰头。她当天的打扮也很运动化,一套纽约尼克斯队的球服,外加一顶中间印有纽约尼克斯队标的鸭舌帽,仍然是那一双三叶草的网球鞋,再加上那一双漂亮的眸子,在我眼前滴溜溜地转来转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