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被砸重生之后,倒想起了那个主角的名字——楚留香,而那本小说叫《桃花传奇》。
很多时候没有结局便是最好的结局,就像很多人的初恋只是一场只有自己知道的暗恋一样。
洪小玉皱了下眉,又打量起洪小明手绘的角色画稿。也不知是不是电脑把他脑袋砸聪明了,画稿虽无颜色,却形象分明,与英雄原画几无二致。
德玛西亚的故事从盖伦少年时期讲到他中年,因此关于他的形象有三个,少年时期的D丝黄毛,青年时期的张牙舞爪,以及中年时期的冷漠孤傲,见证了他一步步从无畏少年走向成熟大叔。
听到洪小明这样的回答,洪小玉更加的好奇,但也没有多问:“画这个需要一点时间,我需要拿回去慢慢研究。”
洪小明笑了笑:“不急,画好才是关键。”
洪小玉点了点头:“你放心吧,我学过这个,开学之后给你看样稿。”
洪小明:“嗯。”
许胖子不时看看角色设定画稿,不时抬头看洪小明,啧啧称叹道:“我说明哥儿,你这奶奶的什么英雄联盟很有写成小说的潜质啊,你干嘛非要改编成漫画啊?还有,我发现这个英雄联盟和我看过的一部小说风格很接近。”
洪小明好奇道:“什么小说?”
许胖子道:“风姿物语。”
胖子顿了顿,又继续道,“你这主角跟风姿里的主角差不多,表面上是主角,其实吧就是个牵线的角色,里面的每个角色看起来不比主角差多少,有的人风头甚至都盖过主角了。”
洪小明耸了耸肩:“我就是没罗森那种文笔,所以才不敢把它写成小说嘛。”
漫画与小说有很大不同,前者的角色已经定型,是以很多读者看漫画并不一定钟情于主角,反而更爱主角身边的配角乃至主角的敌人。譬如《进击的巨人》,喜欢兵长和三笠的,明显就比喜欢艾伦这个主角的多。
而在小说里,每个角色的形象都要靠读者自己去幻想,若是配角着墨太多,那便直接喧宾夺主,用专业的话来说,那就是偏离了主线。在小说里,写一大篇与主角无关的情节,很容易让读者失去继续看下去的欲望。
试想一下,如果火影是部小说,隔三差五某个角色就来段回忆,一回忆就是好几万字,读者肯定很快就会忘记鸣人这个主角的存在。
听洪小明这话,许胖子明显愣了一下,不由得问道:“罗森是谁?”
洪小明扶额摇头:“妈蛋,你刚刚才说风姿物语,居然不知道罗森是谁?”
许胖子当即明白了洪小明的意思,嘁了一声:“谁看小说会闲的蛋疼去记作者?不过明哥儿放心,只要是你写的书,你化成灰我也记得你!”
洪小明眼皮一翻:“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许胖子无言以对:“汪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