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详细笔记。
会昌五年八月,对毁佛规模进行了统计,“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会昌六年,武宗驾崩,毁佛停止,宣宗继位后重新鼓励佛教发展。
根据《旧唐书?武宗纪》载:会昌五年夏四月,“敕祠部奏括检天下寺及僧尼人数,大凡寺四千六百,兰若四万,僧尼二十六万五百”。同年八月壬午,诏告天下,“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这两个数据被认为是可靠的毁佛规模统计,与李德裕和杜牧对毁佛规模描述相符。
会昌毁佛之所以被称为毁佛而不是灭佛是因为在会昌二年到会昌五年的毁佛过程中,佛教并没有被完全灭绝,而是在政策上有意识对佛教进行了小部分保留。从上述毁佛过程中可以看到,会昌毁佛是渐进的,有计划地逐步推行的
“秋七月庚子,敕并省天下佛寺。中书门下条疏闻奏:“据令式,诸上州国忌日官吏行香于寺,其上州望各留寺一所.有列圣尊容,便令移于寺内;其下州寺并废。其上都、东都两街请留十寺,寺僧十人。”敕日:“上州合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之;如破落,亦宜废毁。其合行香日,官吏宜于道观。其上都、下都每街留寺两所,寺留憎三十人。上都左街留慈恩、荐福,右街留西明、庄严。”
另外由于当时河朔三镇处于节度使控制下,中央政令难以到达。
《入唐求法巡礼行纪》中提到“唯黄河已北,镇、幽、魏、潞等四节度,元来敬重佛法,不毁拆佛寺,不条流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动之,频有敕使勘罚,云:'天子自来毁拆焚烧,即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
另有潭州僧前往太原地区搜寻经书的记录,这都证明了在黄河以北地区毁佛运动推行的不力,佛教在这一地区存蓄了力量,为宣宗时代的复兴作了准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