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玄幻魔法 > 定秦曲 > 第637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5)

第637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5)(2 / 5)

在于综合百家之长,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以后的秦国统治提供长久的治国方略。

书中还提出了“法天地”“传言必察”等思想,和适情节欲、运动达郁的健身之道,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同时,书中还保存了很多的旧说传闻,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另外,书中也有一些天人感应的迷信思想,应该加以分辨。司马迁在《史记》里将《吕览》与《周易》、《春秋》、《离骚》等并列,表示了他对《吕氏春秋》的重视。东汉的高诱还为其作注注释,认为此书“大出诸子之右”,即超过了诸子的成就。《汉书?艺文志》则将该书列入杂家,所以以儒家学者不再重视。

《吕氏春秋》的注释本有清朝人毕沅的《吕氏春秋新校正》,近代以来,陈奇猷的《吕氏春秋校释》可以作为参考。

《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此书以道家思想为主干贯穿全书始终,融合各家学说。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一统后的********。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却选择了法家思想,使包括道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秦道家的代表作,全书共分十二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吕氏春秋》作为十二纪、八览、六论,注重博采众家学说,以道家思想为主体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兵农诸家学说而贯通完成的一部著作。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

吕不韦强调遵循自然之道,从自然之道中寻找治理之道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按照《序意》所载:“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可见,吕不韦是以黄帝教导颛顼为榜样,上有天,下有地,天地就是规矩,只要按照天地的准则治理国家,就能国泰民安。因此,从《吕氏春秋》开始,论证统治的正当性要以大道为准,治国的价值取向要由法天地自然确定。例如,《吕氏春秋》强调天下之公,做事要无所私偏,就是以自然现象作为推理证据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贵公》)“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去私》)

在《吕氏春秋》中,老子说的天道就清清楚楚摆在那里。“民无道知天,民以四时寒暑日月星辰之行知天。四时寒暑日月星辰之行当,则诸生有血气之类皆为得其处而安其产。人臣亦无道知主,人臣以赏罚爵禄之所加知主。主之赏罚爵禄之所加者宜,则亲疏远近贤不肖皆尽其力而以为用矣。”(《当赏》)这样,天道与人事就完全吻合,违反天道的人事必将受到惩罚。更重要的是,自然现象存在着种种冲突,和风细雨和暴风骤雨都是自然天道,那么,人事学说的观点差别,诸子各派的互相矛盾,也可以从自然之道得到正当性证明。后人总以为《吕氏春秋》的各种学说互相冲突是一种缺憾,殊不知按照吕不韦对天地规则的理解,正是这种冲突和矛盾才符合天道。

《吕氏春秋》杂采诸家,但又不死守一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后人关于《吕氏春秋》的研究评价,褒之贬之,都因于此。褒之者认为它融各家为一家,“大出诸子之右”(高诱语);贬之者认为它不过是杂货铺,“不足以成一家言”(梁启超语)。说《吕氏春秋》之长者,恨不能把它看作百家争鸣的大总结。如许维遹在对该书做集释时说:“夫《吕览》之为书,网罗精博,体制谨严,析成败升降之数,备天地名物之文,总晚周诸子之精英,荟先秦百家之眇义,虽未必一字千金,要亦九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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