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他──这感觉,我懂。
在猜测与推理这样的行为中,如果牵涉到张起灵将会是一件疲累而可怕的事情,他肩上的浑水决不似和他下斗的风格一样干净俐落。
可如果他就是这么一个干净俐落的人,我想我会喜欢他,但也只是会喜欢他,如同我喜欢宁,但不会没事去帮她注意这个月的生理期是否有准时一样。
对我来说,这正是张起灵他的迷人之处。
我不清楚吴邪对于张起灵或者对于整个事情的执着观点是什么,但看他下垂的肩膀,还在兀自苦恼着。然我也没有好到哪去,走到他对面坐下,跟另一边的人要了烟来抽。
脑子里一团乱,很多东西间都充满着冲突去要一个一个把合理化……也许比起合理,我想我现在更需要的是说服我自己。
这一个谜、这一个乐趣、这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我到底是为了哪一个真正的诱因把自己放在这里?并把自己的思虑放入他经历得事件里,只要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就开始拼拼嗽嗽不放过任何的痕迹,就像是科学家要推翻别人的说法一样,我反复验证这与他相关的一切。
可是还是少了一个动力。科学家的执着有一种根本的精神,我曾打过一种比方,说讲设自己是狼的话,张起灵对我的吸引就像血一样。但我现在想来,这只合于一种相对,因为血味对野兽来说意味着食物,它们追寻血味,是满足本能的生理需求,那么这种比喻就不合于我跟张起灵之间了──他并不代表食物,我也不觉得他有任何满足生理需求的功能。
没想出结果,一口烟抽入肺里,抬眼看去营地的火光正艳着。
当我把烟从胸腔里吐出来的时候,我看着自己夹着烟的手,发现一个相当可怕,但是套在我身上似乎没什么违和感的事实。
我的烟瘾,是在我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染上的,我曾经去探讨过我为什么会喜欢抽烟这一点,最后出来的结论,是没有任何逻辑的,我迷恋烟味。
在我二十岁那年,曾经碰过一次大麻,我不否认,毒品的迷幻远比烟草还要颠狂,可是清醒之后的世界又现实到鲜血淋漓……我不讨厌,但就是没有办法耽溺。
我猜想这个能是我本性上的一些不干脆,人总是要在走在中庸的路上才可以维持某种极端存在得平衡。于是烟,那种若即若离,不管在现实还是迷幻之中,都带着几丝讪笑的清醒和嘲讽的冷静,这就和我喜欢下斗的原因有几分的相似。
而我在抽烟和下斗这样的行为中,正可以在现实和迷幻中慢慢找回自己的模样。
我想人类都是这样的,在这个世界上一切沾染和寻找的,拼拼凑凑出来的,其实都是一个打碎后的自己。然而人性却没有那么坚强,没有办法一路执着,总要找些足以使自己迷恋的存在权当作一种平衡与调剂。
然而迷恋与爱不同。
爱是具有独占性,在独占的行为里补足自己缺失的碎片。迷恋却是没有任何理由,单向的需求与极端主观的认为,用烟的例子来说,我如果爱烟,那么我应该不允许其它人抽烟,因为抽烟的美好感觉是只能我所独有,然而我迷恋烟味,我不用去坚持今天我握在手里的烟应该是怎么样的状态或者我只抽从自己口袋里掏出的烟……我习惯这样的气味,不管它以任何一种形式出现,我迷恋成瘾,并且离不开。
同理,我在这里,完全推开以前那些说词,或者说走到了这里……
我迷恋上了张起灵,并且成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