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红的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当第一缕阳光到达炎黄国北方时,呈现一片银装素裹的景象。山岭上是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的写真。诗情画意,尽现眼前,历代帝王,不惜折腰,只因江山无限好。城市里一些早起的人们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开始着新的一天的工作。
“凌云,起来了,太阳晒屁股了”,赵锋边穿衣服边对上铺的凌云说道。
“让我再睡会,一晚上都和周公在讲话,现在太困了”上面传来懒洋洋的声音。
“要迟到了,还有三天就放假了,坚持一下,你小子就能回家结婚了,赶紧起来”赵锋刚穿好裤子,站起来,面对上铺的凌云,说道:“我去洗刷,等我洗刷好了,如果你还没有开始穿衣服,呵呵,你知道的”对着凌云坏笑一下,转身走往卫生间了。
凌云听到坏笑的声音,脑子里马上想到凉水泼头的“苦刑”,那滋味,想想都后怕,要知道,现在外面可是零下二十几度,虽然房间了有暖气,但是早上被人浇冷水的滋味当真不是一般的难受,偏偏还不能把“罪魁祸首绳之以法”。
凌云听到这句话,条件反射一般的坐了起来,睡意全无,慢慢的开始穿衣服了,嘴里还是那套词:“老天爷,你看看我英俊帅气的外表,多么迷人,为什么就不能等会再天亮呢?就算时间不能停止,也不至于让我打不过赵锋这个该死的家伙,天天受他欺负吧!哎......真是老天眼太大,看不见一个小小的我,命中注定,这辈子逃不出峰子的魔掌了”。
凌云和赵锋,不可多得的兄弟,凌云脸皮厚的可做防弹衣,油嘴滑舌,鬼点子很多,在家里又是独子,从小就特受父母的溺爱。所以养成了极其不一样的性格,就是特别爱和漂亮的女孩搭话,不管人家理不理他,看不看他,都没有关系,用他的话说就是“说自己的话,让她去听,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
赵锋家境富裕,父母在外地开厂,很少在家,所以赵锋很宅,话不多。为人标语就是:“是个爷们,不要啰嗦,手下见真章。”唯一例外的就是特别爱管凌云,心里有一种“不是兄弟,绝对胜过亲兄弟的感觉”。换句话说,那就是凌云只能被自己“善意的欺负”,绝对不能让他人手指一触。所以,曾经,还传出这两人是“玻璃”,但是两人都不以为然。赵锋还有个姐姐赵晶晶在国外做贸易,说是为将来的发展打开门路。
从小学到大学毕业,两人都同班同学,现在分配了,又在一个单位(某生物研究院)一个部门共事了整整十年,都是三十岁出头的人了,一起住,一起吃,生活乐无边。
但是,凌云唯一的烦恼就是家里人天天催着结婚,但是最近有一件事,让两人心里都很是高兴,那就是一个月前,凌云突然跑进来,对赵锋激动的说道:“我找到了我的真爱,我们决定在今年春节的第一天就结婚”。赵锋听了,心里高兴,但是很纳闷,问道:“谁啊?看你高兴的”。凌云说:“大学的时候,你还记得有个叫王丽的美女吗?,其实,大学的时候,她说她一直都在暗恋我,你说那时候我为什么不知道呢?”,赵峰一听是王丽,双眼一黑,差点没有直接晕倒。但是,回想一下,差点没有吐血,那时候,凌云天天像个跟屁虫一样,保镖兼免费用人,人家王丽都没有正眼看他一眼,现在说这话,一定不对头。
回头一想,赵峰只能苦笑。
原来,在校时,王丽是赵峰和凌云班上的班花,家境也不错,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为人一向高傲,目空一切。其实大家都不知道的是王丽一直在暗恋赵峰,赵峰收到王丽写来的情书都不下一百封了,除了第一封看了一下,其他的看都没有看,而是直接烧掉,原因就是他的好兄弟凌云一直苦苦追求王丽,没有想到功夫不负凌云,成功的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