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子口的乱葬岗是出了名的的凶煞之地,即使是在白天也很少有人踏足那里,整个让人感觉阴森恐怖,特别是那些乱七八糟的荒坟以及冒出来的棺材板子,看得人是毛骨悚然,如果再往里走就会发现一块相对低洼的盆地,那地便是凶名扬传的万人不腐尸坑了。
在早些年岔子山上开采了几个矿场,本来打算修一条公路横穿到山上的,可是公路才修到一半便出了人命,而且人还死得异常诡异,不是心肝被掏走了便是脑袋被挖了一个大窟窿,后来这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不过因为当时的信息网络并不发达,所以除了本地人还真不知道那事。
修公路连续就死了好几十号人,后来承包商不得不放弃了这条近道,足足绕了个大圈子到山上,本来只有十来里的路一下子绕了差不多三十里,如今那条废弃的公路早已经被茅草覆盖,根本就看不出半点路的痕迹,我们沿着一条踩出来的小路又回到了乱葬岗,这次大伙都是有备而来,所以并不担心那暗地里活动的怪物。
草丛里的尸体经过一天之后腐烂得极快,有的甚至已经化作了一滩的脓血,起着脓疱,看起来极其恶心。
乱葬岗属于极阴极煞之地,按理说阴气重的地方,尸体不会这么快腐烂的,最后老鳖叫了几个大汉挖了个坑,将那些尸体给埋了,大汉们扯下碎布遮住口鼻,忍着恶臭将那些尸体给推到了坑中。
“老先生,你是大夫,看出来这些尸体为什么会腐烂得这么快吗?”老鳖问到了我一直所疑惑的问题。
那老郎中回应道:“这些尸体都是被野狗咬的,而那些野狗经常食用尸体,本身便带有剧毒,而他们的毒大多来自他们的胃液,拥有超强的腐蚀性,所以这些尸体才会腐烂得如此之快。”
老鳖满意的笑了笑,随即叫人解开了老郎中身上的绳子,道:“等事情解决了之后,绝对少不了你的好处。”
“那就谢谢你们了。”老郎中急忙道谢,神情如释重负。
埋掉了那些尸体,大伙便收起了心继续赶路,短短的几里路好像很是漫长一般,越往里走,除了更加的阴森之外,那股腐臭味也越来越浓,不过临行前大家都有所准备,将带在身上的棉布简易口罩戴了起来,有了口罩掩鼻,那股味道才淡了许多。
草丛中满是骷髅白骨,走得时候还得万般小心,因为大家都是穿的布鞋,鞋底很容易就被扎穿,不过我却根本不用担心这些,因为我在鞋底垫了一层薄薄的木板,虽然这样走起路来很难受,但是却避免了不必要的疼痛。
经过了杂草丛生的乱葬岗,前方的一处低洼盆地出现在了我们眼前。
刚一临近,突然一团黑压压的东西飞了上来。
有的人顿时趴在了地上,这时老鳖大喊道:“大家不必惊慌,那只是在夜间活动的夜猫子。”
“鳖爷,夜猫子哪有那么大的,那明明就是……”
“老先生,夜猫子就是夜猫子,那还会是什么,现在你说说咱们怎样才能引出尸鼠吧。”鳖爷打断了老郎中的话,两只小眼睛很是深邃的看着他,老郎中摇了摇头,叹道:“要引出尸鼠,最简单直接的方法便是用血腥味引它出来!”
“不就是血吗,我们早就准备好了。”老鳖挥了挥手,这时两个大汉抬着一个大塑料桶,揭开盖子,一股恶心的腥臭味从中飘了出来,大伙都忍不住的捏住了鼻子,这玩意可别那尸体的腐臭味难闻多了。
“怎么样?这些够了吗?”老鳖面露得意之色。
“这些血根本就不管用。”谁知道这时老郎中却是连番摇头,继续说:“要引出尸鼠,必须要人的血液,而且还要滚烫的,刚从体内流出来的。”
老鳖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