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姐姐也知道自己所在,何家说从达拉斯到奥斯汀只有不到三个小时的车程,可以送他过去,不过得两天后有空过去,唐克文推辞,何达义说正好也要到奥斯汀会朋友才让唐克文勉强接受。
实际上,何律师半年前就已决定近期从达拉斯搬家至奥斯汀,一是所在律所的移民法律业务扩大,何律师每隔几天就要跑州府奥斯汀一趟,稍显麻烦,二是,女儿何乔吵着也要搬家,说奥斯汀这个城市比之达拉斯要漂亮许多,冬天比达城暖和,夏天比达城凉爽,第三是考虑到何乔在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读书,何乔母亲已经不在,何达义自己也愿意离女儿近一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