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他止了血。
“猴子,这个世界不狠就无法立足,就会受人欺压。”
谭见春拍了拍侯建军肩膀,跟着笑了笑,“再说,我也有耍狠的本事,是不是?”
侯建军无言以对。
“你们把这里收拾收拾吧。”
谭见春对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几个侍招女说了一声,跟着招呼侯建军跟赵小欢走了出去。
见谭见春那杀人恶魔走了,几个女人连忙爬起来,慌慌张张的打电话叫救护,翻出医药箱给邓科止血。
离开张兵道馆,谭见春便让侯建军自己先回去,自己送赵小欢回家。
刚才谭见春大发凶威,杀得整个包厢一片血腥,赵小欢当时就懵了。她知道谭见春很能打,但没想到他会这样凶残,甚至有些可怕,到现在还没有缓过气。
砍邓科右腿时,谭见春被喷了一身血,把外面染血的衣服脱了还是一阵浓浓血腥味,因此两人没有搭车,步行回去。
“怎么样?你没事吧?”
走了一阵,谭见春忽然转身问道。
就着暗淡路灯的照射,赵小欢看见谭见春脸上的笑容,突然有一种面对初生朝阳的感觉,十分温暖温馨,心中的一抹惧意,顿时如阳光下的一捧雪,悄悄融化。
“没事,只是觉得累。”
停了下,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小春,你赶紧逃吧,你刚刚杀人了啊!”
谭见春摇摇头,“没事,不过就是清除了几个社会垃圾国家败类而已。”
“可他们都是有权有势的人,你一个高中生,怎么斗得过他们?”
“你就放心吧,我真的没事。与其关心我,还是来说说你吧,好好的餐馆不开,怎么跑到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
看到谭见春如此气定神闲的样子,把杀人完全当做了扫垃圾,赵小欢也是对他没辙了。
想想他既然有这么大本事,说不定还真有门路能过了这关,如此一想,心里才稍稍踏实了一些。
“不是我放着餐馆不作,而是真的做不下去了。”
赵小欢抱怨一句,然后将整件事情原原本本的讲了出来。
赵小欢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去了,十五岁的时候,外出在工地打工的父亲也因一场事故成了植物人一直躺在医院。
从那时候起,赵小欢便一肩承担起送妹妹读书照顾父亲的重担。
赵小欢聪明伶俐吃苦耐劳,在外拼搏了两年便攒了一些钱,在市里开了那家「味蕾记忆」餐馆。
原本餐馆的生意很好,赚的钱,除了供妹妹读书给父亲看病外还能有些剩余。
不过好景不长,随着年龄的增长,赵小欢出落得越发美丽,惹来了混混李长宏的觊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