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符姓,霍氏,名去病,出于北戍霍家,其时适逢北戍****,霍家因其特殊身份,惨遭异族屠戮,到霍去病这一代,霍家几无幸存。人言,极必反,霍去病虽为霍家仅剩的几个独苗之一,却拥有了别于霍家的能力。传言中他如熊族一般力大无穷,拥有狼族一样敏捷的身手和锋利的爪子,他的身体坚硬地如同巨石族,还拥有超越每一代霍家家主的超强控雪术,正是因其出众的能力,才成了煜主身旁最为得力的干将。
——《星月百家·霍》宇文殇
北部的吞天山脉常年绿意浓浓,其上长满了各色巨大植被,诸如攀天剑,百里榕,落英草等,五颜六色透着傲人的娇艳。不过同它的外表想必有一点却是让人头疼,那便是日夜的温差,如果白天还可以在其中美美地睡上一觉的话,晚上这里冷的让你怀疑这里的一切都是假的。
“公子,我们真要去北面吗?”
“我想去找父亲!”
杜鹃已经问了无数遍的问题,也得到了无数遍这个答案。她是一个丫鬟自小便陪在赢若伊身旁,当初去悦城时她就不能理解自己的小姐为何要做这么一个决定,为何要嫁给一个小城池的公子,而且还是一个“废人”,但是既然是小姐的决定,她也只能跟从,于是不远万里来到了悦城。没曾想几日后,他还真成了“废人”,自己的小姐竟还这般不依不挠地陪在他身边,哪怕这一次他要去北戍找父亲,她也决定随行。也许这就是正常人和身体有残缺的人的不同吧。
“可是,我家公主看不见,你又不能走,我们这样贸然去北戍,岂不是白白送死?而且,我们那马赶了这么多天的路,我看是不行了,不知道能不能到你那个所谓的洞穴。”杜鹃还是说出了心中的话。
“杜鹃,别说了,我们听公子的,既然来了还有什么好想的。你要是坚持不住,便走吧,我不留你。”赢若伊抬头望了望她,但是话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轻。
“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是我家公主的丫鬟,一生一世陪在公主身边。”杜鹃快步走到赢若伊身边,一下子和她抱在一起,不过眼泪还是慢慢流了下来,不知这泪水是为谁流的。
温度这东西说也奇怪,一个人的时候,温度是自己的,但是一旦两个人的时候,温度变得活泼起来,在两个人中来回地穿越,当有三个人时,温度就像是一团火把,将人之间的饥寒燃烧的粉碎。
“哎呦!”杜鹃被什么东西砸中了脑袋,疼的叫了出来,四处查看,就看到一个小毛球在地上来回滚动,兴奋异常,心中一怒,手在地上找着,想要找着什么硬东西反击他,不料一下子摸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吓得连忙一躲,慢慢转过头去一瞅,就看到一只兔子躺在地上,高兴地叫出声“兔子!”想到好几天没有吃油腻的东西今天可以饱餐一顿,肚子也跟着“咕噜咕噜”叫唤,直逗得身旁的赢若伊一阵笑。
“公主,你别笑话奴婢,奴婢是真饿了,可是我们不会做啊,这东西是不是直接放在火上烤就好了?”杜鹃对着霍去病狂眨眼,霍去病没有看出她的意思,只是觉得她不停眨眼,想起了北戍山中的猴子,大笑道:“猴子!猴子!”
杜鹃无名火起,一把将兔子向着霍去病一扔,没有扔着,两只手又是朝着身旁一抓,径直抓起一把土又是一甩,霍去病左躲躲右跳跳避开,便兀自捧着肚子在地上直打滚,嘲笑起杜鹃来,惹的杜鹃更加火大,一时间忘记了天寒地冻,起身追打起来,这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在寒夜中成了一对活宝。”
“如果我的腿没有伤,我们也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吧?”李煜在赢若伊的怀中低声说着话。
“可以的,不过我眼睛看不见,你们要是玩的话,我也只能在一旁听着你们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