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逃出饭馆,寒鸦重新回到了繁华的商业街上。
感觉很累,自己明明是出来散心的,为什么偏偏会遇到她。
而且她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奉天?她不应该是在喜都上大学的吗?
算算日子,四月末分手,至今一个多月。现在的话应该已经是六月初了,但是也还没到放假的时间,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在奉天呢?他有些想不通。
身形在人群中敏捷地穿梭,寒鸦来到了饭馆马路对面一座图书城的后门,后门自他对这个图书馆有印象起,就被封闭了,从来没有打开过。这里也是寒鸦唯一能想到的,北行这片商业区之中人迹罕至的地方。
纵身一跃,双脚蹬踩着墙壁,蹿上了楼顶。
不知道为什么,在登上环球大厦天台数次后,他总觉得高的地方风比较大,也比较凉快。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RAC的那群人才会那样喜欢高处的吧。
坐在图书馆招牌的后面,双眼透过招牌的缝隙,将目光聚焦在饭馆之中。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在意,或许,她的突然出现,唤醒了他心中的某些不甘吧。
奉天分部的训练,带给了他很多东西。就比如说超群的视觉和听觉,横跨一条马路,他仍然能看得清她手上戴着的手串有几颗珠子。如果他愿意,他也能从周围无数繁杂的声音中,提取出来他们俩的声线,从而了解那二人此刻正交谈的内容。
他原以为他会对这种行为感到不齿,可是他还是那么做了。
站在图书馆的楼顶,把自己藏在招牌后面,目光聚焦在饭馆之中,由于饭馆和楼顶存在高度差的关系,所以他也只能看得到他们手部以下的位置。运用体内的能量,解析并捕捉二人的气息,并偷听着他们二人的交谈。
“他看上去没有那么……”张元说。“还以为他会悲痛欲绝呢。”
“他就是这样的人,我了解的。”她说。“宁可将不开心的事烂死在心里,也不愿意说出来。”
“不好不坏的一个人,但作为一辈子的伴侣的话,恐怕不会很合适吧。”张元说。
她抚摸着手腕的手串,寒鸦记得曾经她手上那个位置戴的是他买给他的手环:“所以,我决定不再耽误他,也不再耽误我。”
所以……很早就察觉到,其实我们并不适合长久地在一起了是么?寒鸦想。
“果断一点地放弃,可能伤害到他了吧,但如果因为可怜他而一直拖下去,恐怕会伤他更深。”她很冷静地说。“那样,我们都不会幸福的。”
说真的,他一直就有着那么一种感觉,这个女人,理性得可怕。而现在,他的感觉得到了证实。
“就像你之前跟我说的,每天沉迷游戏,动漫,不学习,也不去对自己的未来做一些规划。无论他多么善良,恐怕大多数女生都不会选择这样的人做男朋友的吧。”寒鸦觉得张元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莫名地有一种优越感。
就仿佛每天上课睡觉,下课玩游戏,看番,逛漫展的男生,就注定要孤独一生一样。就好像他们得不到一个好的结局就是活该的一样。
就好像这个世界只有学霸和有志青年才有资格活下去一样。
是啊,这样的人不就是他们口中的死肥宅吗?虽然说自己并不肥。
因为死肥宅不求上进,所以活该被甩。女生当然要选择更加优秀的人了,当然要选择能给她更加幸福的生活的人了!这理由很充分嘛!每天闲下来就是追剧刷微博;都是图开心,鄙视男生玩游戏,自己却大手大脚地买化妆品,甚至名牌手机包包;出门打车,渴了星巴克,拍完照片发朋友圈然后月末吃土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