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我走上二楼,从左边的书架上拿下了一本灰褐色的书。他停顿了片刻,将书交到我手上,“淘沙,是一项古老的活动,最早记载是在新石器时代。不过那个时候的文化都没有形成,所以淘沙在那个时代里并没有规模。真正开始出现专业者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厚葬风盛行的时代......”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数不清的诸侯犹如雨后竹笋,而这些诸侯在财政上都拥有独立自主的权利。他们只需要向名存实亡的周天子定期缴纳一些贡品,其余的财富足以让他们过得极为奢侈。因此,在诸侯的王宫里,聚集了大量的奇珍异宝、金石玉器。与此同时,巫蛊魂魄、求仙问道之言也开始盛行,而诸侯王臣更是对这些言语深信不疑。他们认为,人死后都要去往另一个世界。因此,他们也相信把自己生前喜爱的东西一起带往地下,他们在地下才能像生前那样继续生活。
到了秦汉之后,由于社会的进步,厚葬达到了高潮。这一时期,不仅仅是帝王、王侯热衷于修墓修陵,那些位于上层社会的人士也开始在生前大肆修建死后的归所。此举甚至影响了后来的统治者,厚葬之风有增无减,而这些被带入坟墓的宝藏就成了众人觊觎的对象。
三国晋隋之后,王侯们借宝藏来扩充自己的实力,支撑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手握军权的将军们借此来扩充军饷,以获取战争的胜利;官吏们借陵墓中的钱财来提升自己的品级;穷苦人家借宝藏来改变困境和生活......由于种种原因驱使着各类人群去盗掘陵墓。这些盗掘者们包括了王侯、军人、官员和平民。
唐朝因盗掘风盛行,有诗人便以此入诗:“白骨下纵横,荒冢入锄声。”而王侯们为了免于口舌之声,专门为盗墓者们设立官职。三国时期,曹操为扩充军备,特设“发球中郎将”、“摸金校尉”二职。宋末时期,大齐国皇帝刘豫为缴纳数额庞大的贡金,效仿曹操设立“淘沙官”一职。
淘沙,顾名思义,就是从众多沙砾中取出金粒。刘豫将盗取陵墓比作淘沙,二者倒是意外的贴切。刘豫作为大齐国皇帝,光明正大设立的“淘沙官”,也成了中国史上第一个文职盗墓官职。
宋人刘豫,自小就缺乏教养,就曾偷过白金盂、纱衣等物。因为不受宋皇重用,在金人南侵时,刘豫便弃官到仪真避乱。1129年,刘豫叛离南宋,改投大金。1130年,大金便奉刘豫为皇,国号大齐,建都大名府。可随之而来的不是金银玉帛,百姓归心,而是高额无法承担的贡金。刘豫因此命儿子刘麟招乡兵十万,组成皇子府十三军,又在HN汴京分别设立淘沙官。淘沙官所过之境,冢墓被盗掘殆尽。
当时战乱纷繁,民心不在。皇子刘麟下令皇子府十三军收敛其行,任命十三人为首,每人领一万乡兵,分别前往HN汴京任职。十三人中有学士、流民、土匪、富商、将军、赵氏皇族......刘麟根据他们的学识、见识,将十三人分为两队,汴京留七人,HN驻六人。
六人不服,却因学识等等输给汴京六人,剩下一人主职开棺,可随时前往HN相助。皇子府十三军就此分成两队,留守汴京的七人为:高程陆商杨秦林;驻守汴京的六人为:文荆张赵吴舒。随后,皇子府制定了十三军军规,各司其职,互不干扰。1133年后,淘沙一职正式踏入了文职官场。
因各司其职,十三人除开棺者外,其余每一职都设立了两人担任。一人在汴京,一人在HN刘麟以此为规,其一为避免一人叛离或死亡,其二为淘沙开墓不受人员缺席而搁浅。以底蕴、见识、学识、眼界为界,将十二军分为士、探、掘、破、守、退六职。高文两家为士,程荆两家为探,张杨两家为掘,陆赵两家为破,林吴两家为守,商舒两家为退,唯秦家独为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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