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一叙。
“我跟你说啊,你就是脸皮太薄,照你这样下去,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没你啥事了!”说到这儿他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当然不包括我啊。”凯爷吃着鸡腿嘴上也没闲着,“不要怂,就是干。说说,她是个什么类型的女生?”
我在脑中仔细思索关于李璐瑶的所有信息,“我觉得她应该属于内向的那一类女生,比较不擅交际,额,其他的我暂时还没看出来。”
“你这不等于没说吗?”凯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这让我感到很惭愧。
“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凯爷俨然一副过来人的口气,“你这将会是一场持久战,毛主席曾经说过,要打就打持久战。你要做好死缠烂打的准备。”
我后来上网查过,毛主席没说过这句话。
根据凯爷的指示,要征服一个女生,首先要和她多接触,了解她的一切,这样才能为后来的投其所好打下坚实的基础。之后,你要时不时地约她出去,如果她答应了,你就成功一半了,如果不答应,就继续软磨硬泡。
“嘉宾,加油,你可以的。”看着凯爷真诚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辜负他的期望。
万事开头难,我自信我与李璐瑶已经成功通过了第一阶段,可以开始约了。
QQ是个好东西,隔着屏幕你敢放心地说话,因为你看不到她的表情。
“今天下午有时间吗?我请你喝奶茶。”
“我有事,就不去了。”
“那晚上吧,你晚上没课的。”
过了有四五分钟,我收到李璐瑶的回复:那好吧。
下午的现代文学史上得格外漫长,真是度秒如年。
一下课,我就冲回宿舍,养儿千日,用儿一时,他们三个纷纷帮我捯饬。
穿上凯爷的西装,喷上小宇的啫喱水,带上小军的祝福,雄赳赳,气昂昂地跨出宿舍大门,我感觉美好的明天将在我的眼前展开。
奶茶店里有点闷,不知道是人太多的缘故,还是地方太小的原因,亦或是我太紧张产生的幻觉。
我死死盯住门口,唯恐她进来我没能第一时间发现。
当李璐瑶踏进奶茶店的时候,我确信我是第一个看见她的,尽管我的眼睛有点近视。
她今天穿了一件花色衬衫,齐膝的白色裙子,梳的整齐的刘海洒在额前,我敢肯定她是那天奶茶店里最好看的姑娘。
“哎,我在......”我起身正准备叫她,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我的声音戛然而止。
她左手牵着一个长得挺高的男生,很成熟,就是他走街上我叫他爸都没人觉得奇怪的那种成熟。
两人笑着走来,我忘了我当时的心态是什么,尴尬?愤怒?羞愧?
“哎。”李璐瑶笑着向我走来。
我木然地站起来。
“这是马嘉宾,”她向那个男生介绍,“这是我男朋友,你们认识一下。”
我伸出手握了握,感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他们俩聊的很开心,我有点像屠格涅夫涅夫笔下的多余人,当灯泡是件很low的事,尤其是当自己喜欢的人的电灯泡。
“对了,小宇,凯爷好像找我有点事,那个,我,我先走了。”我狼狈地转头,这句话已是我最大的风度了。
当我走出奶茶店的那一瞬间,我的大脑变得异常清醒,“她不喜欢我,为了让我死心,所以故意带她男朋友过来。”回想刚刚发生的一切,我得出结论。
我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晚上的风还是挺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