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啥?给指点指点呗!”后排一个戴眼镜,一米八大个子,文质彬彬的,看着王子轩。
“东哥,你什么性格,喜欢什么爱好?说来听听!我给参谋参谋!”王子轩也是来者不拒,很好说话。
“我性格吧,内向,胆小,好吃,好色……喜欢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郑晓东一本正经的说到。
“这不是在说我么!”旁边的初奇童插话道。
“英雄所见略同啊!”郑晓东连连点头。
“那你那个学科学得相对好?”王子轩赶紧插话,打断两人,再不插话,只怕两人要热络聊起岛国艺术了。
“语文,轩哥刚来不知道我,我就语文好,作文基本上是语文课讲作文时的压轴戏,这个初奇童知道。”郑晓东扶了扶眼镜。
“那我建议你学好语文的同时,多看看那历史书,然后可以试着做网络作家,写网络小说。”王子轩想了想,给郑晓东出了个主意。
“写小说,我能行吗?”郑晓东一听,眼神之中闪烁着兴奋目光。
“你不是说你作文压轴么?”王子轩问道。
“千真万确,我证明!”初奇童点头。
“那就是了,作家都是一点点磨砺出来的,也许前期很苦,可是我相信,你只要坚持,一定会成功的!而且你要知道,这是你在做你喜欢的事情,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把它当作一项事业,人这一辈子,就不算白活!”王子轩想了想,表达的观点。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且把它当作一项事业,人这一辈子,就不算白活?”郑晓东一听,眼神中闪烁着希望。
“不错,我给你起个笔名吧,你这么胖,还是络腮胡,起个笔名就叫狂髯胖道士吧!”王子轩点点头。
“狂髯胖道士?好!就听轩哥的,我写什么呢?我喜欢看黄小书,看武侠书,先仙侠书……写哪个比较好?”郑晓东扶了扶眼镜,开始思考了。
“东哥,素材就在眼前啊,你不觉得轩哥就是一个传奇吗?写轩哥啊!”
“对对对,轩哥,不如我给你写一本传记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