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你出力最多,最操劳,都是妾身的错,是妾身不好,不该瞒着你,我受伤的事情。”
说完,杏眸滴溜溜睇着他,无声有言。
妖孽眉眼一跳,秦如歌万没想到自己不经意间打中妖孽七寸了,他撕了一只鸡腿放到她的碗里。
秦如歌受宠若惊,若获至宝,马上拿起鸡腿啃咬。
凤明煌看她吃得香,一开始是欣慰的,看着看着就变味了。
啧,果然,他还比不上一只鸡!
“来人,把旺财带过来。”
秦如歌啃咬几口之后,幽幽抬眸,狐疑看他。
旺财,好像是养在军中的猎犬。
找猎犬来干嘛,不是用来咬她的吧?
管他的,先吃再说。
骨头堆叠成小山,秦如歌抽空说了句:“你不吃吗?”
妖孽脸色冷冷的,竟然不甩她,哼,不吃就不吃,全是她的。
猎犬来了,随即,桌面上的骨头,一扫而尽,落于猎犬口下了。
秦如歌点点头,意外道:“节俭持家,王爷,你品性出乎意料的良好啊。”
这是把他形容成娘们儿,指腹摩挲,危险眯眸,秦如歌后知后觉自己说错话,干笑着放下鸡骨头:“不吃了,我饱了,你想说什么,我都听着,乖乖听着。”
说,让他说,是吧。
垂目。
“爱妃眼里,本王就这么没有男人气概?”
“没有,王爷虽然长了一张漂亮脸蛋,但是该有的肌肉还是有的,绝对有男人气概啊,谁说王爷娘娘腔,我跟谁急!”
“哼,是嘛。只怕,爱妃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吧,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生物。”
词穷了。
某人肚子里的水倒是用不完:“没关系,爱妃对本王的误会,本王会用实践证明,保证今后爱妃不会再有这种错觉。”
秦如歌汗颜,这听着,好像不是什么好事。
食指有规律敲着食桌,凤明煌优雅吃着,咀嚼吞下,每每吃一两口,才说一句话。
“听说,你见到纳兰惜了。”
是谁,哪个叛徒给他通风报信的!
“嗯,很巧是吧,我也觉得。”
咀嚼声停顿,他定定看着她,看得她心底发毛。
“纳兰惜现在是慕容汾眼前红人,为他拉拢了不少六部官员。现在他在长安城混得风生水起,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出现在西北?”
西北没有供他利用的利害人物,他不可能为公来灵山。
“这个,你得问他,毕竟我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怎么知道他去哪里做什么。”
这球,轻轻一弹,又给弹回去了。
其实,她说的也对,纳兰惜的举动,怎能归咎在她身上。
不过,他就是不爽。
这么多狂蜂浪蝶里,除了西凉少帝,他最看不顺眼的,就数纳兰惜。
这是男人的直觉。
“不知道不了解最好,那天本王发现了事实和你说的不一样,你最好先想好后果。”
啧啧,这是赤果果的威胁。
大男子主义这么重,她到底抽的哪根筋,会看上他。
妖孽暂时放过了她。
食不言。
她终于可以舒口气,待他用膳完毕后,才道:“西凉军退兵,烈焰军可算得上是不战而胜,决定什么时候回长安城了吗?”
“三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