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成功(2 / 2)

活中无法生存,白痴到早就被路人踹死了一百多回,体制中更是无法与任何人和平共处。这种角色,夹袄实在是写不出手。

既然如此,打起来就没那么响亮不俗,也就没那么爽。

此事古难全。

夹袄要考虑前因后果,考虑正常人在此情境下会如何反应,考虑反角的应对和后手,总之是殚精竭虑的吧。尽力地合情合理,结果却恰好相反。

奈何?

当然,也是夹袄笔力不济吧。毕竟从道理上讲,打高手更爽呢。高不可及,浑身无死穴,各种神光附体,弄死这样的对手,那不是爽中之爽?

夹袄还是能力不行。

从另一个方面,读者看网文,其实是一种娱乐,比较便宜也略有文雅的消费方式,就是来看个高兴而已。夹袄有时候也会挑一些轻松向的网文看,更理性一点的,不爽但貌似有点意思的,先放书架上,等有空了再看。可能很久都没空了——咦,我的书架上说明时候多了这么一本书?点娘闹事的吧?下了。

所以说根本不符合市场要求。但夹袄也难以改变了。

且走下去,能走多远再说吧。

另外,夹袄对自己文字的要求,是严苛的。通常要反复读三四遍的,直到觉得妥当,再无更好表达。所以夹袄写一章2000出头的文,大概需要3小时乃至更多。

所以不必催夹袄,臣妾做不到。最近还是长了本事了,有一天居然写了7000多字,第二天就有点头晕脑胀。

夹袄的近期目标,是争取每日二更,4000字吧。希望本事还能长。

其实夹袄想说的是,网文之本质特征,还是读者与作者一起完成,互动很重要。老鸟们还是动动吧,动动更健康。至少在夹袄征求意见时,理睬一下。

新来的朋友,还请使劲发表意见,不要像老鸟那么屁股大。想表扬就使劲表扬,夹袄受得住。想批评就使劲批评,夹袄受得住。

当然,建议就最好,夹袄不一定完全采纳,一定会认真思考。即使这本用不上,下本就可能用得上。夹袄还要写好几十年呢,万一成功了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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