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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杀鸡(1 / 4)

平乐郡郡守姓林,名守礼,若是有外乡人没有听说过林大人的事迹,光听林大人的名字,一定以为林大人是个守礼的好官。但很可惜,林大人虽然守礼,但却不怎么守法,明知而故犯的事情他又何止才做过三两件?至于他守的礼也不过是逢年过节对上司阿谀奉承的送礼,这一点,林大人就从来没有耽误过。

林大人给上司送礼,自然也有人给他送礼,竟然也都很及时,好像当官的对送礼这件事没有一个不重视的。

给林大人送礼的是他治下三个县的县令,他们都在穷地方当官,但他们却一点也不穷。

胡安县的县令姓马,巧的很,他的生肖也属马,更巧的是他的夫人也属马,不过当然是比他小一轮的马。夫妻两个同一属相,原本也不算是什么多奇绝的事情,毕竟世上这样的夫妻绝对不少。但马县令更绝的是他的儿子也属马,一门三匹马,这就很值得百姓们饭后笑谈了,胡安县的百姓们私下里都用“马厩”这个词称呼马县令的府邸。原本属马的人都应该是辛苦的劳碌命,但马县令就不,他的命好的很,比属龙属虎的都要好,他不用怎么奔波劳碌就有大把的银子进口袋,那些银子就好像是自己长腿了似的前扑后拥推推挤挤地非要钻进马县令的口袋。银子当然没有长腿,有腿的是人,是有人争着抢着给马县令送银子,这些人究竟是谁,在此暂时按下不表,待会再来细说他们。

淮安县的县令姓朱,名字叫朱有福,这实在是个很有福气的名字,但我们这位朱县令看起来却实在不是个很有福气的人。朱县令很瘦,他若是高一点,那大概就和一根竹竿没什么两样,但朱县令却很矮小,矮小的简直像一片风干的老鼠肉。你看到他,一定会忍不住可怜他,觉得他大概应该有几个月没有吃上一顿肉了,但事实当然不是这样。事实是怎么样的呢?事实是朱县令家里有五个厨子,每个厨子分别负责一个菜系,只要朱县令高兴,那他一餐就可以吃到不同烹饪手法不同口味不同菜系的肉菜,朱县令的餐桌上也确实从来没有少过肉菜,可他为什么还这么瘦?每天吃肥肉的人,就算再怎么天生吃不胖,养上三年五载也应该和肥猪没什么两样了才对,可朱县令为什么偏偏不胖?道理很简单,因为朱县令吃饭的时候很少将筷子落在肉菜上,他一开始的确很喜欢吃,但到后来却连动一筷子的欲望都没有了,一个人光看菜色光闻味道却不动筷子当然不会胖。可就算朱县令不喜欢吃,他也不会命令那些厨子停止做那些肉菜,因为他高兴,因为他有钱,他不仅有钱,他还有权,他就算只看看不吃然后让人倒去喂狗,也绝没有谁敢说一句不是。真真正正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紫安县是平乐郡三个县里最穷的一个县,按理说紫安郡的县令也应该是三个县令里最穷的一个,但事实偏偏不是这样的。紫安县的县令叫包如海,名字很有气势,居然和他的行事作风也很贴近。如海如海,这位县令的胃口确实就像大海一样大到没边了。紫安县的百姓私下都咬牙恨恨地骂他一句“包剥皮”,因为紫安县的百姓都因为这位包县令吃过不少苦头,大概是因为紫安县原本就没有什么油水,所以包县令搜刮民脂民膏的时候就比同行还要狠上三分,他简直要将紫安县的百姓剥下三层皮来!包县令还有一个绰号叫做包阎王,一个人能被称作阎王,足见他手段有多很有多残酷有多招人恨,威逼之下必有躁动,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紫安县的百姓们也确实反抗过,但他们之后面临的却是更残酷的欺凌,带头闹事的被一副镣铐拘进了大牢,不出三天就死在了牢里,更加可怕的是,包阎王连这个了人的妻女都没有放过,妻子被他抓回府上凌/辱了一夜隔天跳井自尽,幼女被丢进了野狗堆变成一堆碎肉。杀一儆百,包阎王的残暴手段果然震慑住了那些穷苦的百姓,因为穷人的胆子本来就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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