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明郡、南海,以谪遣戍。”汉代,除了不许商人乘车、做官外,“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不能购买土地,“敢犯令,这些在我朝可是没有的,昔日洪武爷看(《韩非子·五蠹》)时,对韩非这么一个法家人物,竟会认为商贾是毒瘤感到好笑,他说:“昔汉制,商贾技艺毋得衣锦绣乘马,朕审之久矣,未审汉君之本意如何?《中庸》曰:‘来百工也’。又古者曰中而市,是皆不可无也,况商贾之士,皆人民也,而乃贱之,汉君之制意,朕所不知也。“认为,商贾之士不可无,不能贱视之。洪武爷对商还是重视的,风气其实早开了,不过迫于海禁没开,没赵宋王朝那么兴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