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武侠修真 > 幸福武侠 > 第七十四章 前辈

第七十四章 前辈(2 / 3)

仙傲现在看起来是不错,诗词开一代新风,文章即便用大白话也是各具神韵,更兼写历史,广度不说,深度绝不亚于司马光,还能左右开弓,写那么多文章同时写下这《三国演义》奇书。可是当初司马光、王安石哪一个不是自幼便天资聪疑,过目不忘,让人自愧不如的人才?”

“呃……”杨同张了张嘴。

周侗笑了笑:“杨兄,我没说错吧,陈兄就是这样看透了才一心躲入深山老林,教教孩童,练练枪棒隐世自娱的。”

陈广这时也笑了笑:“杨兄,我这人就是管不住这张嘴,即便走上官场也是得罪人的份。”

“哈哈。”杨同朗声一笑,“其实我与陈兄也差不多,现在别看中了个进士,当了个官,其实这心呀,还是在江湖。当官当官,人人向往,风光背后也受拘束,可是又能怎样,杨某不像陈兄,杨某背后有一家子,光宗耀祖这‘名’之一字,压得人透不过气来,这官位是不得不坐,咦……”

杨同看向一处。

陈广、周侗也看向一处。

前方草坡上。

刚刚还是空荡荡的,这时却出现了三个人。

一男二女,悠闲走来。

不知是什么时候走来的。

男子白衣如雪,摇着折扇,面如冠玉,眼如朗星,眉目似画,看着这一张脸,三人脑中只有一个词‘貌胜潘安’,女子一青一白,都是美貌至极,尤其是那青衣背着古剑的女子,三人一眼望去,脑中只有一个‘秀’字,仿佛她就是天地的宠儿,集中了全天下所有的山水灵秀一般。

这么三个人毫无声息的便出现在眼帘,踏着满坡的绿草随意的悠闲走来。

陈广、周侗、杨同眼中三人一举手,一抬足每一个动作都似蕴含着一种奇妙的韵律,是那么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陈广、周侗、杨同对视一眼。

“高手!”

三人眼中都是掩藏不住的震惊和惊骇。

三人可是都知道自己的身手达到了何等高强的地步,以他们现在的武功,又是三人聚集一起,可以说四周百丈内外,一般的风吹草动都能清晰明了。这三人却能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来到了他们近身处。

这简直超出了三人的想象。

再加上这三人如此容貌气质,若不是他们知道这世间不可能有神仙,还真以为是大白天见到了鬼。

“好身手。”周侗朗声一笑,向秦朝、怜妙玉、君月如一拱手行礼道。“我三人也是天下有数的高手,三位前辈能在我们毫无察觉下来到我们身边,即便是现在,我一闭上眼。恐怕都感觉不到三位前辈的存在,这份武功,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若不是今天见到三位前辈显露。还真是不敢相信天下居然有武功高到这种层次的存在。”

周侗这么一恭敬行礼。

杨同、陈广也醒悟过来,杨同连拱手行礼,陈广微皱了下眉,也勉强行了个礼。

他们虽然有些傲气。

可也都不是傻子,见到这样的高手,将对方当成前辈并不算多么丢脸,毕竟这样的高手可是很危险的,若是一个心情不好,随手杀了你,或者弄得你缺胳膊少腿。哭都没地方哭,而这对于这种高手来说,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这种情况下,傻子才会故意装高傲去激怒对方。

更何况这种高手愿意现身来见你,就是你的一种缘份,若是运气好,能拜对方为师,甚至只是得到一些指点都是大好事。

“别客气。”秦朝微笑着点了点头,又拱手回了个礼。

君月如、怜妙玉却是坦然受了三人的礼。

最新小说: 西游:从拜师太乙救苦天尊开始 诛仙:我诛仙剑主,剑开天门 诛仙:晚年躺平系统,剑开天门 诛仙:我以魔血染青云! 诛仙:大地皇者,轩辕镇世 统御龙庭 长生仙族:从龙精虎猛开始 洪荒:我混沌钟,开局撞击鸿钧! 问剑华山 混在大巫中的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