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恍然地点了点头,拿起另外一份杂志,看了看日期,然后自言自语道:“这是最新的一期了。原来,我的身家已经达到了两千五百亿美元。可是,为什么看着排行榜上我后面的名字,都感觉很陌生呢?”
模仿秘书的人再次提醒道:“老板,您看的是全球范围内统计的富豪榜,美国富豪榜在这里呢。”
……
再如,围绕第二条的场景:
模仿慈善机构的人,对模仿唐焕的主持人,感激地说道:“唐,多谢您的捐赠。”
主持人毫不在意地问道:“怎么样,那笔一百万美元的捐款,还够用吧?”
模仿慈善机构的人,连连点头回答道:“算上您后来又捐赠的500万美元,足够用了。”
……
当天晚上全美娱乐完了首富先生的“萌萌哒”之后,转过天来,主流报纸纷纷推出自己对美利坚合众国诉哲儒软件公司垄断案的严肃报道,而这才是外界真正权威的观察成果。
首先,这些媒体几乎异口同声地认为:哲儒软件公司用对了人,即不惜重金,聘请来了戴维·博伊斯,担任哲儒软件公司律师团的首席律师。
要知道,戴维·博伊斯以前可是为联邦政~府提供关于反垄断的法律服务,其资历甚至可以追溯到一九七零年代末,司法部起诉IBM垄断的事件。
不难想象,戴维·博伊斯对联邦政~府进行反垄断调查时的思维方式、心理状态、行为惯性等等特点,了如指掌,形容为“内鬼”也不为过,进而可以在为哲儒软件公司服务过程中,针锋相对地采取最直接有效的应对措施。
就拿昨天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庭上来讲,司法部一方频频放大招,但就是无法有效击中目标,使得乔尔·克莱因的表现,看起来有点幼稚可笑。
其次,媒体齐刷刷地感叹的另外一点就是:唐焕这个BOSS,对戴维·博伊斯足够信任,甚至不惜“英明神武”的多年光辉形象,接受对方所建议的“回避策略”,装傻充愣地一问三不知。
这样一位精明的委托人,和一位老辣的律师,默契地配合起来,防守得简直水泼不进。
在对双方博弈过程当中策略、方式等等,诸如此类地一番品评后,便是关于美利坚合众国诉哲儒软件公司垄断案的各抒己见、高谈阔论了。
精英们的见解自然不能是流于表面地看热闹,而应该是透过现象抓本质。
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那个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的“拉链门”,打酱油者只是津津乐道其桃色内幕和道德审判,但实质上的战场,却是有否撒谎妨碍司法。
与此类似,对于美利坚合众国诉哲儒软件公司垄断案,吃瓜群众也就是咋呼一下,哲儒软件公司利用垄断地位,干了多少罪恶滔天,而自己却只能羡慕嫉妒恨地干看着的事情的水平。
毫不夸张地说,美利坚合众国诉哲儒软件公司垄断案相当于一个哲学问题,即使胜负结果未出,但仍然发人深省,值得好好讨论。
首先,美国司法部和20个联邦州,起诉哲儒软件公司垄断的依据,是一八九零年通过的《谢尔曼反垄断法》。
而这个东西的本质精神,是要制止垄断者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在这个基本点上,哲儒软件公司坚决不承认自己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比如,关于司法部所认定的一项罪名,哲儒软件公司通过在操作系统中集成包括浏览器、媒体播放器在内的一系列免费程序,挤垮了竞争对手,哲儒软件公司辩解为:这是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产品功能增强,并列出一个详细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