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让人感到齿冷。蜀汉朝廷走到这一步,已经再也经不起折腾了,荆襄派这些人直到现在,依然还固守他们小集团的利益,将蜀汉大局弃之于脑后,让人无语。
杀掉许游周巨这些人固然容易,但因此而引发的后果,却是无可估量的。益州士家这棵大树在巴蜀之地上已经生长了几百年的历史,根深蒂固,枝叶繁复,谯周许游周巨这些人,最多也不过是这棵参天的大树上几根看起来比较显然的枝干罢了,就算是斩除,益州势力的根基也没一定能撼得动。
相反的,如果除掉许游周巨,整个益州系的底层势力就会震动,出于怨恨,出于恐惧,只会让他们更加地铤而走险,或揭竿而起,或投吴降魏,不管那种结果,对于多事之秋的蜀汉而言,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所以刘胤力主轻罚,将斩首夷族之刑改判为流徙之刑,将许游周巨等人及家属流配的蜀汉最远的永昌郡去,永不录用。
将益州派系的首脑人物流配,一则可以显示皇恩浩荡,二则可以震慑益州派的底层势力,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南迁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如果此事处理不当,很可能造成极大的动乱,危害到蜀汉的统治基础。
刘胤的建议得到了张绍和霍弋的支持,刘禅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大开杀戒,遂准了刘胤所奏,将许游、吴巨、尹宗、李虎、谯熙、王佑等三十多人流放到永昌郡,一并流放的还有他们的亲族,即使不算三族,那也有数千人众,可见这些益家士家的底蕴有多么的深厚。
参与叛乱的的其实远不止这三十余家,只不是过谯家许家周家等是益州的豪门大族,其他的一些中小士家则是依附于这些大家族的。按照刘胤提出的首恶必惩,胁从不问的原则,刘禅下旨赦免了这些中小士家,不过下令这些士家必须在两日内离开成都,迁往南中,否则二罪并罚。
迁移和流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迁移到南中之后乃是自由之身,流放到南中则是犯罪之身,两者的待遇天差地别。经过此次事件之后,益州士族也就安份了许多,乖乖地迁往了南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