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采莲和戴天明那晚喝完酒“暖暖”以后,行为举止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
变化之一:穿着变了。戴天明整天是西装革履,头上油光瓦亮,苍蝇滑过发际,都会有摔倒危险。皮鞋一尘不染,领带常换常新,金黄色的领带夹别在领带上,如一枚从没见过的长条勋章。俨然一副学者打扮,专家派头。
变化之二:称呼变了。之前,戴天明称呼马采莲为“小马”,现在改为“采莲”。这“小马”和“采莲”称呼一变,也就没有了距离,倒有点儿亲切,有点儿暧昧。
变化之三:饮食变了。此前,戴天明吃饭从不讲究,总喜欢捧着一本大书,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餐厅一角,边吃饭,边看书。有时看书看到痴迷时,会把书当菜用筷子挟着吃。现在变了,吃饭不看书了,而且吃得飞快。吃完就摸出一支烟来,点上,一串烟圈便从鼻孔里飘出,在头顶盘旋,久久不散。而眼神也就在餐厅里瞟来瞟去,寻找那个叫做“采莲”的身影。
马采莲几乎没有变化,穿着还是那样穿着,走路还是那么走路,称呼也还是那么称呼,只是在没人的时候,会把“戴老师”转换为“天明”或者哥。有一点变化比较明显,就是马采莲脸上的笑容多了,脸色红润了。
这些变化让一个人看得真切,瞅得明白。这个人正是我在前面提到的那个麻醉师,醉酒后莫名其妙在电梯里受伤,至今还躺在监护室的那个“大酒缸”高就。
前面已经交代过,马采莲和高就来自同一个单位——江南人民医院,彼此相对熟悉一些,情况也了解一些。对马采莲的遭遇,高就没少在酒桌上听人说过。高就虽然外表有点惨不忍睹,但至少还有一颗想成家的“红亮的心。”他很希望马采莲赶紧离婚,或者她的那个混蛋丈夫速死,那样他就有可能实现“抱得美人归”的美好愿望。但马采莲对自己不感冒,这让高就一颗火热的心哇凉哇凉的。
高就的情绪低落,很快就被戴天明捕捉到了,于是戴天明有事没事就过来和高就套近乎。这高就是个比较没主见的人,戴天明这么一套近乎,自己就把自己是谁给忘了,三个人经常去小酒馆喝上两口,这两口酒一喝,原来是孙子的口气,马上摇身一变就成了大爷的口吻。一来二去,两个人倒成了好兄弟。
这天晚上,戴天明特意提了一瓶白酒过来慰问高就,两个人就在医院附近JS人开的小酒馆谈心。
戴天明说:
“不是哥说你,你得考虑一下自己的事情了,不能老一个人过啊。”
高就底气不足,也带着一股子怨气说:
“你看我这邋遢样子,谁能看上我呀?好不容易看上一个,还让你挖了墙角。”
戴天明就拉下脸来说:
“我比你年长几岁,一直都把你当成是自己的弟弟。有些话可不能乱说的。就说马采莲吧,她和她那个病痨丈夫基本上是没什么感情了,很可怜的。虽然说她对我有好感,但我们之间啥事没有。我们毕竟都是一起来进修的,如果我们不去关心她,还有谁关心她呢?再说了,我也是有家室的人,不能做伤天害理、乘人之危的事。”
高就大半瓶白酒喝进肚里,脑袋已经不听使唤了,听戴天明这么一解释,心里倒宽慰了许多。
戴天明说:
“马采莲虽然说婚姻失败,但她也不是乱来的人,我非常尊敬她,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如果你对她有意,我可以给你们做红娘,就怕她不同意。”
高就就说:
“她看不上我,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戴天明说:
“要不这样你看行吗?我让你嫂子在SH给你介绍一个,有机会你到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