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顿了下,继而说道,“待会还得烦请你帮忙圆个场,谢咯。不然,我说是被你绑来的也不过分吧?事实也差不多是这样。”
“……你还真是狡猾。”
“妖的天性嘛。还有,这叫心机。”说完,他再度变成凡人的模样,假作昏迷了过去。
这时,千夜恰好赶到,看到这一幕的他暴跳如雷:“我就说好端端的人怎么一回来就不见了……原来,还真是百鬼你干的!我靠,枉我还把你当做……”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是你自己没看好,反倒怪我头上了?还有件事不得不说,你到底什么眼神,居然连他是公的都看不出来么,莫不是雌雄不分……?”
“啊?他……?”千夜尚未反应过来。良久,他才想到要凑近去仔细观察。这一看,还真是……他顿时老脸一红。但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他强行辩解道,并且十分理直气壮,“其实他长得还挺好看,不是么?而且,有谁规定找个伴一定要是个母的而不能是公的?反正我也没那个传宗接代的打算!所以……他,本大爷就是看上了,也要定了!”
这下百鬼是彻底搞不懂千夜神奇的脑回路了,然后他余光瞥见,凡尔斯的嘴角似乎微微勾起?再定睛一看,又什么都没有。是眼花了还是什么……?算了,他不想搞懂了,毕竟这些又跟他没什么关系。就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吧……他现在只想忘掉今晚的事,忘掉这一切。
再后来,千夜说自己要带着凡尔斯到凡间过活。对此,百鬼没做什么表态,他不想管了,他也管不了。因为啊,千夜一旦有自己的主张,是任谁都劝不回的。百鬼没有挽留,只是道了句“一切小心”。他目送着千夜背着凡尔斯渐行渐远,默默祝福着他们,祝他们能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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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近百年过去了。
时至今日,凡尔斯已陪伴千夜走过了几十个春夏秋冬,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千夜觉得凡尔斯真的是十分温柔,这些年来也一直对他超好的。千夜每天除了兢兢业业地把自己的化形变老一点,想着陪对方过完这一生,同时也在担心着,哪一天凡尔斯真的走了,他又该如何去面对。
可是后来,这种担忧似乎变得有些多余,并且逐渐被疑虑所取代。为什么区区凡人的寿命会这么长?按理说,能活到六七十岁者就算长寿的了,可他……?这种疑虑像阴霾一般萦绕在千夜的心头,经久不散。直到有一天——
他发现寝室的地板上散落着一些黑色羽毛。凡尔斯平日里没什么事喜欢养鸟,这他知道。但他们可是有约在先的,不允许那些小鸟踏入屋门半步。如果是发生什么不可控情况的话,这他也能理解。可,羽毛闪耀着银光又是怎么一回事?!他感受到了欺瞒,气得提起镰刀就径直往院子里去。
是时,凡尔斯正给地上的一群云雀喂食稻谷。身后有脚步声响起,惊飞了一地鸟雀。凡尔斯闻声欣喜转过头来:“千夜!……?”没想到,千夜一来却是面无表情地将镰刀抵在他的脖子上。
“凡!尔!斯!你这家伙……到底瞒了我多少事?!”
听完,凡尔斯先是稍稍错愕。片刻,他明白了过来,直接变回原形:“这就是你想要的真相?”
“你……你居然是妖?!”虽然想过无数种可能,但结果还是令他感到吃惊。只不过,原因不是这个罢了。
“那你呢?你不也是。在下也想一睹你的真面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