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不避箭的来势,但却摆出容它们通过的姿势,在不足尺许的空间里疾扑向前,三支劲矢居然妙到毫巅,全部紧贴着肌肤飞了出去。
时间角度准确无误,相差只在毫厘之间,那种几乎可以闻得到的锋利,仍然使人有些后怕。
账房的身体在雪地里抽搐,几条人影反应了过来,慌忙赶到近前救治,可是少顷之后,如丧考妣的呼喊声仿佛中了箭的荒狼。
“二爷......归天了,这个王八蛋......”
退到黑风身前,路云风迅速的取下竹弓,耳听着对方凄厉的痛哭与喝骂,心里也是有些黯然。
死了。
这个结果不令人意外,虽然,并没有打算取他的性命。
只是想在最短的时间、使用最强硬的手段,以正面击溃对方高手的方式,来向白家展示自己的强大。从而证明自己有能力制造威胁,有实力造成伤害,有着足够的底气来跟他们叫板。
猛虎不会与绵羊讲道理。硬讨莽虎子,坐地豪强绝不会认为自己有足够的斤两,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做些事情给他们看!就好像狼群,总会用鲜血来宣告强者的诞生。
充分展现自己的力量,进而增加谈判的砝码,但是真正的交涉开始之前,他并不想让对方全无退路。因此在渡口上,对白二少爷算是手下留情,没有赶尽杀绝。
原因很简单,一旦结下了生死的冤仇,那就再没有回旋的余地,怕的倒不是彼此拼一个鱼死网破。只是时间每拖得一天,找回莽虎子的希望总是渺茫了一分。
所以,尽可能的逼迫白家妥协,又不至于狗急跳墙,这才是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局面。
可是方才急欲取胜,彻底杀红了眼,生死攸关的瞬间,行险一击再顾不上角度与分寸,三棱刺直没入柄,心里也知道出手太重,眼下人已经横尸当场,事已至此,只希望他的身份,不会重要到白家会因此而孤注一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