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哒,妍也饿了。”
骸三插嘴:“楼上不是有泡面么?”
妍摇头:“妍跟爸爸吃过太多的泡面,妍想吃点别的!”
向小晚自己往妍嘴里塞一片面包:“做饭很累的,等有时间再给你做。”
嬉皮士吃了一口炒饭,嚼了两口,忽然忍不住呜呜哭出声音。
向小晚吃惊:“爆炸头,你怎么了?饭费你不用担心,以后每天来我店里给客人弹几首流行歌曲就行了,我又不会因为你掏不起饭费,就把你卖到妓院去!”
“不是!”嬉皮士哭着摇摇头:“你做的,这个味道……”
“很难吃吗?要不我给你重炒——”
“不用不用!是太好吃了!这个味道,和小时候我母亲人生第一次带我去饭店吃蛋炒饭的味道一样好吃。”嬉皮士擦擦眼泪,伸出左手。向小晚霍然吃惊:他竟然只有四根手指!吉他需要左手按弦、右手弹,缺一根手指怎么弹吉他?
“我天生就只有四根手指。”嬉皮士怔怔望着自己左手:“我叫迈克,我的父母原本是从黑市被贩卖到江茗的黑人奴隶。在一次矿难事故中父亲遇难,母亲一个人从矿场逃了出来,然后生下了我,靠拾荒这种方式挣钱谋生,抚养我长大。我从小家庭贫困,生活艰辛,母亲常常要从自己口中节省粮食才能让我吃饱,还常常因为肤色受到别人的歧视。直到有一天,我偶然间经过路边的一家乐器店,听到里面演奏的摇滚音乐,年仅六岁的我一下子震惊了:那是一个能让人的灵魂得到释放的地方,我听着躁动的摇滚,瞬间忘记了世间的一切烦恼,那仿佛就是一座神圣的殿堂:没有贫困、没有歧视、没有苦难、没有不公、众生一律平等。也正是从那一刻,我知道自己一下子爱上了音乐。”
嬉皮士顿了顿:“可是连饭都快要吃不上的我,怎么可能和音乐产生半点联系?我不敢把自己喜欢音乐这件事对外人说起,更不敢把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我所能做的只有在在一天帮母亲干完活后的傍晚、驻足在那家乐器店外、偷偷听一会店里播放着的摇滚,满足自己的小小心愿,然后把它当做一个秘密永远藏在心底。”
“然而有一天,在我帮母亲干完活后,刚要跑去那家乐器店听摇滚,母亲突然叫住我,给了我一件值得我镌刻终生的大礼物:一把旧吉他!后来我才知道,母亲为了修好那把捡来的坏吉他狠下心花掉了半年的积蓄,为此她多饿了半年肚子,为的只是圆我一个音乐梦想。那是我人生最高兴的一天,我兴奋得整夜抱着心爱的吉他睡不着觉,仿佛我的人生终于有了一个目标,母亲对我这样好,我发誓以后要成为像迈克尔杰克逊那样的大师,开一场演唱会就能赚好多钱,让母亲坐在观众位首席,骄傲自豪地看着她儿子成为一名伟大的摇滚大师。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我只有四根手指,吉他学起来异常艰难,普通人轻松完成的指法和动作,我常常要一个人练习很久,但我并不气馁:尽管创世神只给了我四根手指,可我却有一颗热爱音乐的心,别人五根手指能弹奏的曲子,我一样可以用四根手指来完成。通过昼夜不断的练习,我很快掌握了吉他技巧,从弹奏一些简单的摇篮曲,到弹奏复杂点的和弦卡农、月光交响曲,再到完美演奏诸如野蜂飞舞、克罗地亚狂想曲这种高难度炫技曲,我只花了大概不到一年的时间。”
“母亲见我学音乐勤奋刻苦,就带我去参加了一场音乐大赛,参加比赛的除了我一个拾荒出身的穷小子以外,其他全是身份名贵优越的拉瓦尔贵族子弟,但我凭借高超的技巧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击败那些和我同龄的贵族子弟们,成功拿到一等奖。母亲为了奖励我,带上所有的积蓄,破天荒地带我去一家饭店吃一顿大餐。我一看菜单慌了:就连一碗最便宜的炒饭都要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