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进屋去拿笔和纸去了。”
“粉丝?我什么时候有粉丝了?”秦歌惊奇地说道。
逸刚想说话,那个女子就急匆匆地跑了回来,手里拿着纸和笔递到秦歌的面前,一脸崇拜地道:“镇南王大人,我是您忠实的粉丝,您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秦歌哭笑不得看了逸一眼后,接过了纸和笔,道:“可以,但是我希望可以知道我怎么就成了你的粉丝了。”
说着,秦歌刷刷刷地在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交还给那个女子,那个女子接过后珍惜若宝般地收进了自己的口袋中,这才满足地道:“镇南王大人您好,初次见面!我叫爱丽丝。”
“你好,爱丽丝!”秦歌友善地和爱丽丝握了下手,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我这个被人誉为杀人魔的人,有什么好让你崇拜的了吗?”
爱丽丝两眼闪烁着光芒,兴奋地道:“杀人魔?那是无知的人对您的误解,您在我的眼里,是一名科研界的救世主,你所提出的各种可能以及大胆的假设,让科研界对整个世界的科研定义,都整整进步千年不止,您简直就是我的偶像!我真是爱死您了!”
“咳咳!爱丽丝,我还在呢!”逸干咳了两声,说道。
爱丽丝温柔地一笑,走到逸的身旁,道:“亲爱的,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在我心中才是我最深爱的人。”
一旁的秦歌见两人在自己面前视若无人的秀恩爱,笑骂道:“喂喂!你们两人在我面前这样秀恩爱,会让我嫉妒的。”
爱丽丝在与逸深情地对视之后,似乎从刚刚的兴奋和激动中恢复了过来,脸上带着典雅的笑容,道:“镇南王大人,刚刚有些失礼,让您见笑了!现在我重新介绍一下自己,我是逸博士的未婚妻爱丽丝,生物机械项目的负责人。”
在秦歌讶异目光下,逸解释道:“爱丽丝是基因学研究专家,是神罗大陆目前最有名科研家,她的水平不低于麦克斯。”
听到这番话,秦歌真正地动容了,道:“我们是从哪里找到她的?”
“尸患!”
逸只说这两个字,秦歌就知道爱丽丝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了,但是也因为这个理由让秦歌不易察觉地皱了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