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敬佩的人,他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矮人战士最大的特点就是是作战勇敢,不怕死。
满脸胡子的小战士又问:“杰克队长,你说狂战士这么厉害,为什么在大陆上消失了几百年了呢?”
杰克边挖边说:“你不知道,我以前还在莱比锡帝国的黑狐佣兵团当佣兵的时候,曾听老团长聊过狂战士。狂战士与普通战士不同,普通战士修习斗气,狂战士更注重炼体。普通战士修炼的斗气原理只是身体将天地精气以功法在丹田内存储起来,对战时释放斗气来加强攻击的属性或者形成防御结节。而狂战士的修炼的法门是不断的吸收天地精气,以天地精气来淬炼身体,让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天地精气的滋润下变得更强。狂战士每上升一个层次就发生一次蜕变实力也会倍增。这也是为什么狂战士无法形成外放斗气的原因。”
可能是手受伤的缘故,杰克往手上唾口唾沫,双手搓了一下接着说:“因为狂战士的实力无法在战斗中被一眼看穿,而实力强大的狂战士又几乎是同级别中无敌的存在,所以过去狂战士一直是佣兵团非常喜欢招纳的群体。很多佣兵团不惜花高价招纳狂战士加入。那时候狂战士在佣兵世界是最吃香的香饽饽。每个佣兵团都以拥有一名狂战士而骄傲,那时候评判一个佣兵团强弱的标准都是以这个佣兵团拥有狂战士的数量来衡量的。那个时候一个佣兵团如果没有狂战士,几乎连任务都接不到。”
杰克取出水壶喝了口水,继续边挖边说:“随着狂战士的社会地位不断的提高,狂战士这个群体变得越来越张狂。佣兵世界的一些普通修炼群体也不乏强者,他们自身实力强悍,并不输于狂战士。但他们的实力却不被客户重视。心中难免对狂战士产生不满。几百年前,佣兵界出现了一名超强的剑士,他不断的挑战狂战士,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确实比狂战士更强。起初他挑选了几个不是很起眼的狂战士进行挑战,结果接连胜利。后来他挑选一些强悍的狂战士挑战,虽然几乎每场挑战下来,这名剑士都会受伤,但每次最终输的都是狂战士。”
剩下那名一直未开口说话的中年剑士问:“队长您说的是佣兵界的永恒之王斯特林斯恩吗?”
杰克的坑已经基本挖完,坐在坑边继续说:“没错就是他。当时他接连挑战几十名狂战士胜出,已经有些颠覆世人对狂战士无敌形象的认知。当时狂战士中公认实力最强的朵思米,也就是当时黑狐佣兵团的团长。他看到斯特林斯恩已经威胁到了狂战士在佣兵界的地位,他终于坐不住了。他找到斯特林斯恩向他公开下挑战书,并公开宣布:如果斯特林斯恩不敢应战或者战败就永远的滚出佣兵界。斯特林斯恩接下战书,也公开宣称:如果朵思米战败,那他就得带着所有的狂战士滚出佣兵界。两位绝世强者之间的这场旷世决战奠定了后来佣兵界几百年的格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