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地倒在地上。这场面把其他流氓全都吓傻了,就连胖子也是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最后趁着其他流氓还在犯傻,我拉起胖子就跑,总管躲过了这次危机。
当然,我用砖头拍了人,后者虽然没死,却也受了重伤,听说在医院里躺了好几个月,我已经触犯了法律。我知道自己犯了法,如果一味地逃,那肯定会一辈子抬不起头,于是我主动到公安局自首。没想到刚到警察局,就见到了胖子,他也是来自首的(其实他是来替我顶罪的)。由于那流氓头头没有死,只是头部受了伤,而我们毕竟被打在先,多少有点自卫的意思,再加上我们又是自首,所以最终我们蹲了一个月的看守所就出来了。
俗话说,男人之间的友谊,在三种情况下最牢靠,那就是一起打过架、一起做过牢和一起扛过枪、打过炮。我和胖子三个全占,那关系自然铁得不行。一个月一晃而过,等我们走出看守所时就拜了把子,成为了好兄弟。其后凭借我两的精诚合作,都赚到了一些钱,最后还合开了饭馆。
闲话扯多了,现在言归正传。确认进屋的人是胖子后,我其实十分惊讶,问胖子我怎么会在农房里,而且我这一身的绷带又是怎么回事。
胖子说:“你是不是得了失忆症,难道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我皱着眉头仔细回忆了一下,只记得我开宝来狠狠撞到了那辆加长悍马,之后的事全都记不起来了。不……不对,不是所有的事都忘记了,因为我还记得那个诡异的梦,那个梦境如此真实,以至于我感到它真实地发生过。
我将自己为何开车撞悍马的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胖子,当然,那个诡异的梦我没有告诉他。
胖子一副茅塞顿开的样子:“怪不得呢,我说你小子平时挺抠的一个人,就连请我吃个火锅都不愿意,竟然会花好几万买个破宝来,原来是为了女人啊。可别说,那个叫李芸的女人确实漂亮,连我见了都快口水一地了,你小子真有眼光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