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狂风、米拉夫妇之英勇表现,为沉静岭镇做出卓越之贡献,特授予新兵军衔,准许进入雷姆城。
沉静岭镇民兵队队长哈里”
刚到此地之时,我曾觉得这些民兵队长之类自封的虚职毫无意义。而现在,压在我手中的一张薄纸,却是沉甸甸的,是如此的真实。我把它轻轻的整齐折叠起来,塞进贴着前心的衣兜里,背上行李与大斧,和米拉上路。余晖散落在暗黄色的平原上,沉静岭也终于真正的沉静下来,孤独而安详的消失在我们回望的视线里。
“叮,叮,叮”
哎,不得不说,家中这件地精科技的产物着实让人讨厌。昨天围猎那些狡猾的迅猛龙,忙活到后半夜。倒霉的闹钟吵得人心烦意乱,真是不想起床啊。
“赶紧起,狂风!第一天组团探险,别迟到了!“
哎,老婆的叫喊声从厨房传来。好吧,起,我起。吃了煮蛋和牛奶,我开始披盔戴甲。和之前相比,我换上了保护全身的铜制护甲。而岳丈赠送的那柄大斧,已经卷了刃,被扔到角落里。背上短剑和盾牌,戴上头盔,我的脑袋就“当当”挨了两下。米拉拿着擀面杖冲我比划。
“今天早回来啊,别像前几天似的不着家!”
家。是的。虽然风景外面独好,身心疲惫的我们还是听取了哈里的建议,在这座雄伟的城市中建立起一个家。不过跟随便在野地里支帐篷相比,城市中的生活成本的确高得吓人,我们不得不为所憧憬的新生活开始忙碌。接通缉令杀恶匪,送信推箱子,在幽暗的洞穴中杀一人高的眼镜蛇,于破败的古堡里跟成群的幽灵搏斗。冒险,越冒越险,当然报酬也愈加丰厚。经过多日的不屑努力,房子由小变大,目前我们已经入住高档的别墅小区了。
然而美好生活的代价就是:为了眼下的生活,你根本就停不下来。煤水电、禽肉蛋果蔬、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哪儿哪儿都是用钱堆出来的。什么?轻松一下远离忙碌?那就只能回归到穷苦的原始社会了。我和米拉作了分工,我主外她主内。我的冒险小分队完成了小型地下城的探险,也沉寂修养了一段时间。但为了更优厚的报酬,我还是申请加入一家大公会。今天就是第一次公会活动。
骑上白鬃座狼,与米拉道别,我陆续与队员们汇合。他们是:喜爱玩弄飞刀的魔法师,百步穿杨弹无虚发的刺客,闲来无事就做祷告的射手,以及爱卖弄自己法术的祭祀。呵呵,别误会,对于本职工作,他们从来没马虎过。只是有时候遇到比较简单的任务,这四个人会时不时反串一下,配合得还挺默契。其实我也想搞搞创新,体验体验其他职业的乐趣。不过天不遂人愿,我是唯一的重甲坦克,再怎么玩耍,也只有抗大怪拉仇恨的命。
在公会名册登记后,我们被安排到了第二梯团参加试炼。点名后,团队立刻直扑敌人的老巢。可想而知,这么多人第一次配合,简直可以用鸡飞狗跳来形容。治疗不用心,装备高出我不少的主坦克瞬间倒地。没办法,我这个二坦就得顶上。在团长的怒吼与叫骂声中,终于撂倒了这个巨型火元素。我如同被烘干了似的,急忙把快要融化的盔甲脱下来扔在一边,坐在地上喘气。实在太热了,估计那个老牛主坦,也已经有六分熟了。
忽然间,周围的气温降低了不少。流淌着熔岩的山洞里,竟然飘下了雪花,这是什么鬼?仔细辨认才发现,原来有个高等精灵魔法师正在释放低级的暴风雪,偷着给我降温。
“那个魔法师,你干什么呢?!别人都在那儿恢复,你在那儿下暴风雪!!神经病啊!!”
团长的叫骂声随即而至。那魔法师也没发怒,抚下粗布兜帽,露出姣好的面容,吐了吐舌头。
“团长,我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