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千影,红袖。
被天钥的话拉回正轨的阿尔法,继续将在约翰分身时收集到的海量数据,以最快的速度运算着。
很快,得出结果的阿尔法开始向天钥做着汇报:“约翰先生在进分身时,他手指上的体细胞,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反分化过程。然后形成这些干细胞,会有一部分从主体脱离出来,迅速地分裂、分化,最终形成一个独立的个体。”
简言之,他的分身是由手指分出来的,怪不得不多不少,正好十个呢。当然,这不是说他只能用手指分身,事实上,他只是比较习惯用手指而已。
可是。“那他的衣服是从哪儿来的?”这个,显然才是画皮更关心的问题。
“他的衣服,是由身上的体毛经过伸长、延展和编织而成的。”阿尔法语气平静的解释着。
可是,听到实情的几个人,就有些淡定不能了。尤其是梅馨儿,甚至干呕了几下:“好恶心啊。”
对此,约翰也是尴尬万分,如果说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能力是最炫酷的话,这衣服的事,就堪称他抹不掉的痛了。他一直都有意回避这个问题,可惜阿尔法才不会体会他的感受呢。
元笑着拍了拍其中一个约翰的肩膀:“你不用低落,你的能力很棒。”
约翰苦涩地笑了笑:“谢谢会长的鼓励,其实,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画皮也走了过来:“别这样,约翰,我可是巴不得有你这样的能力呢。”
的确,如果画皮也有这样的能力,就不用再为了衣服的问题而绞尽脑汁了,而她,也就成了真正的千变万化了。
约翰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再加上受到美女,应该是美女吧,的肯定,心情也变得愉快起来:“谢谢你,画皮,我没事的。”当然,他眼中也不是只有美女的,“也谢谢会长了,让你看笑话了,不好意思。”
天钥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便开始在心中呼唤灵。灵在所有的联合会元老脑海中,都留下了灵魂标识,只要他们在心中默念她的名字,她就会感受到,幻影很快就会降临到他们身边。
“找我什么事,天钥?”天钥刚默念两声,灵的幻影便出现了,而且只出现在他的面前。
“灵姐,约翰他各个分身的思维什么的,是什么状态?”天钥努力组织着自己的语言。
“思维?他的灵魂都是一分为十一的,不过,主灵魂最强大罢了。而且,各分身与本尊间,能够零延迟传递信息。”灵满不在乎地给出了这个答案。
灵魂的存在与否,以天钥的智商也是无法用科学准确验证的。但是,灵十分肯定地说,存在。他,相信。
他一直坚信着,玄级意味着无限可能。就像恒的能力,根本无从研究,命运是什么鬼?还不如灵魂来得实在。元?他从来不用理会能量转化定律的。宇,直到现在,他依旧不知道,空间怎么可能在他手中就像纸一样随便撕,他根本没那么大能量啊。
“这也太……”太什么?不可思议么?他见过比这更不可思议的。所以,天钥一时间,感觉自己的词汇量实在是太匮乏了。但是,他清楚地知道,约翰在他眼中,越发可爱了。
灵笑了,笑得就像是一个女皇,雍容而大气,让人几乎忍不住膜拜。事实上,属于艳后的那种笑,也只有元才能有幸欣赏:“他的灵魂很强大。”
原来如此,那就不奇怪了。
灵的幻影转身要走,又停了下来:“对了,他和那个画皮,我已经订下了,等你那边完事了,我会让宇抽空去接他们的。”
天钥无奈地笑了,他本来想把约翰留在身边的,因为,每个顶尖的科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