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到了河里就脱光衣服在水里嬉戏,一群小丫头你给我泼水我给你泼水,鼓掌嬉笑打闹,整个河面都能听到我们小屁孩子的笑声,河边偶有来洗衣服的大人看我们玩的高兴也会冲着我们望几眼,跟我们笑笑。
到了河里肯定不止是玩水,河里的小东西一直是我们最喜欢的,我们一直都是赤手去抓,抓小鱼我们抓不到,急得抓耳挠腮没有办法,只好去抓螃蟹,小螃蟹横着跑,我们总是嘴里喊着一二三直接用手捂上去,可是螃蟹也不是白白让欺负的,然后就每次只要抓螃蟹就会被螃蟹夹,夹得手指都肿起来我们照样嬉笑着很高兴,因为好玩。
可以说我们两个是光屁股一起穿开裆裤的友谊。
想想那时候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真的是太过美好,可是人总是会长大的,长大了就慢慢的变了。
我到现在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林娟会对我那么做,以前想得时候都是百思不得其解,为了什么就变了呢。
也许是因为两家人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吧。不过我也不能肯定,因为从她对我做了那些事以后我就没有必要再去想为什么了,不管为什么,怎么能对自己亲如手足的姐们做那些事。我不会原谅她,可以说我一直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