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像小孩子最心爱的玩具一样。至于其他,似乎也没什么,自己本就没有什么亲近的人,死了自然也就不会觉得对不起别人。
唯一有一丝怀念的,大概还是在妖林的时候,那可爱的狐耳,雪白色和绯红色相见的毛发,一直是他印象最深的。
火红的腥血在慢慢地变大,逐渐掩盖了整个视野,辰云感受到那凌厉的拳风,心中竟有种激动。自己早该去死了,之前苟且地活着,肯定都是因为受了觉远和那神经女人的蛊惑。
在那等蛊惑之下,愚昧的自己居然还真的选择继续活下去?
太可笑了,不仅可笑,而且贱,自己真的太贱了,何至于还要活着,为了什么还要活着?死了,才是最好的。
感谢三十六境中的无奈和绝望,让自己清醒了过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