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你抬个手对着那支钳子做什么?”任宇做完最后一组俄式挺身俯卧撑后,看向哥哥问道。
“别说话,我需要集中精神让它动起来。”任天瞪着眼睛,盯向三米开外工作台上的金属钳子说道。
噗……任宇把刚喝进嘴里的水全喷出来了。
只见他抽动着嘴角,疑惑地问道:“我说,不是吧,老哥。你连个钳子都控制不了了?你在八岁时可就能移动水牛大小的岩石了。”
啥?这怎么可能……哪怕是在地下实验室里的极端情况下,我也仅仅是勉强操控的了金属锚钩。水牛大小的岩石……你还是要了我的命吧!
“你不信?我来跟你讲讲当年的事情,没准你就能回忆起来了。”任宇擦干净下巴上的水珠与汗渍说道。
“好啊!好啊!快点说,我要听故事!”姬灵雪不知道是从哪边飘过来的,一脸兴奋地说道。
兄弟俩对视一眼,都显得有些无奈。这女孩儿……还真的是个女孩儿。
2004年,夏,某日,美国纳帕山谷。
格尔小镇旁的乡间小路上驶出一辆装满葡萄酒桶的雪佛兰皮卡。任天脸色有些发白,手也有些颤抖的开着车。毕竟是他在清醒状态下第一杀人①,当时没有时间去想这些,可静下来后心里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压抑。
“哥,你后背怎么样,能开车不?”任宇坐在副驾驶位上关切的问道。
“还,还行,不过降低座椅有些影响视野。身上嘛,只觉得有些无力。而且似乎能力也受到了影响。不过还好有车,至少不用再用你扶着走了。对了,刚才的枪声可能会引来警察,以及抓咱们的人,看来咱们得想个办法不让他们查到才是。”任天逐渐镇定下来,思索着说道。
“哥,我不想走,我要回去给那个女孩儿报仇,那小子肯定没跑远。”任宇气愤的说道。
“来不及了,中国有句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相信以那个狠毒小子的性格,不会默默无名的,咱们只要活着早晚能找到他。”任天认真的说道。
“好,哥,我信你。现在咱们怎么办?前几天你不是还说开车太显眼了吗?”任宇疑惑的问道。
“此一时彼一时,咱们先向着前面的大河跑,然后在大桥那里假装成车祸,再向下游扔点衣物,让追来的人误以为咱们是被水向下游冲走了。这时咱们反向上游,这里有地图,刚才上车时我看了下,上游应该是个野生森林公园。咱们就先躲在这里。”任天一边说,一边从副驾驶储物抽屉里拿出一份沾满酒渍的地图。
只有七八岁的任宇虽然不明白什么叫“此一时彼一时”,但是依旧点点头,用手里的油布擦拭着双管猎枪,可视线却是盯着眼前的副驾驶抽屉。那是一把前宽后窄,背厚刃薄的狗腿型弯刀,刀身上沾着干涸的血迹和金色毛发。
任天也注意到这把狗腿弯刀,说道:“**********,也是尼泊尔的国刀。这可是好东西,尤其适合山林地区使用的多功能刀。看看抽屉里还有没有刀鞘,这刀挺锋利的,小心别伤到自己。”
任宇把双管猎枪放到脚下,然后一手拿出弯刀,一手在抽屉里翻找。别说还真让哥哥说中了,一个由深棕色皮革制成的粗犷刀鞘被任宇翻了出来。
任天瞄了一眼后颇为可惜的叹道:“估计这把刀的主人也不是很爱惜这把世界名刀,用完后居然随手丢在抽屉里,真是暴殄天物。”
擦掉弯刀上的血迹和毛发,任宇有些爱不释手,不停把玩着手里这把散发出森冷寒光般的利刃。
“收起来吧,这路太颠簸,等上了公路你再玩好了。”任天对弟弟关心的说道。任宇没说话,却见他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