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检察长拿着举报信找到了张检察长。直接了当地说:“******转下来同样内容的信到纪检委。县里组织了专案组,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我岳母的意思是把咱们摘出来。这有一些举报人捎带告检察院压案不办的信,我想把这些信一并转到县纪检委去,这样就把咱们检察院压案不办的罪名摘出来了。”
张检察长并不知道举报人还有一封是告检察院的信。正愁找不着正当的理由把这事推出去。因为他知道,他根本查不了这个案子。这并不是张检察长的觉悟素质低,而是一旦查起来,有,你就不能说没有。说没有,你就是犯罪。就举报信上详细的内容,和哈局长、索局长在自己家中的谈话,明显就是有的表现。这面又有自己副手的一面。怎么查?如今一听说还有告检察院的信,不由的喜出望外地说:“还有这事吗?”
张检察长仔细的看了一遍举报信,的确是告检察院包庇贪污犯,只收钱不法办的事。尽管罗列了一些事,但对检察院来说,都是无稽之谈。检察院是重事实的。那能说法办就法办呢。信最终的矛头仍是指向粮食局和管检察长。要是放在往常,张检察长会拍案而起,对举报人采取措施的。你既然说检察院包庇贪污犯,你就说明白包庇谁了?谁是贪污犯?贪污犯是你给定的呀?说抓就抓呀?这要是不拘你个十天半月的,你不知道法律是严肃的。即使拘你个十天半月的,也难解心头之火,你藐视谁呢?现在张检察长不但没发怒,反而觉得真是个良机,一举两得。县纪检委查实,说有罪,我就批捕抓人。我不得罪人。我们也没有压案不办。没办的原因是举报人不信任检察院,把检察院也告了。我们也没办法。
“太好了。”张检察长不由的叫了起来。没有细纠这封信是怎么来的?只见张检察长抽出笔来,在来文批示上写道:因举报人对检察院不信人,请纪检委审查待定。年月日署名。
“让申诉科小李,马上把这几封信,一并送到县纪检委去。”张检察长把信还给管检察长后,吩咐道。
哈局长这面的工作,基本完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