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两个人,有一定的胜算,但对付三人。
于步天一点胜算都没有。
所以,他打算,先干掉一个人。
不惜一切的代价。
三人之中,王涧终用的是大刀,罗炎楼用的是长枪,都属于长兵器,唯独叶烽魂用剑。
因此,他的目标就是叶烽魂。
霎时,残影一闪,扑飞而去。
叶烽魂目光一冷,一闪而去,作为被于步天选择攻击的对象,他的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的。
这意味着,在别人看来,他是最弱的一个。
他的手一抖,剑光一闪,化作无数道,绚烂多彩。
他是个善于计算的,后招已经准备好,对于所有发生的可能性,在心里更是推演了一遍,他确信,无论于步天使用什么招数,他都能游刃有余,绝不让于步天冲出包围圈。
然而,令他意外的是,于步天的举动,却在他的计算之外。
于步天如同一头癫狂的野兽,也不闪避,就这么撞了上去,残影顿住之时,长剑已穿胸而过,滴着鲜红的血液。
面前,是叶烽魂一张扭曲的面容。
因为他的手,插入了叶烽魂的心脏。
随后,他一晃,以精妙的步法,绕到了叶烽魂的背后。
刀光枪影,交错而过,王涧终和罗炎楼的攻击,全部落空了。
之后,砰的一声,叶烽魂倒了下去,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唇还在微微的动着,似乎还想说些什么。
于步天对自己这么狠,王涧终和罗炎楼也是被吓到了,心里闪过一丝寒意。
不过,瞬间两人就平复了,取而代之的是浓郁的喜悦。
一个重伤的于步天,对他们来说,跟一只病猫没什么两样,随手一捏,就可以取其性命。
于步天将剑出来,血流如注,瞬间染红了胸前的衣衫,如果不是他稍微挪动了几寸,这一剑势必穿心而过,要了他的命。
叶烽魂是七大名人之一,实力不容小觑,正常的交手,他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将其击杀,幸好,叶烽魂杀人经验并不丰富,看不出距离心脏偏了一些,这一次的冒险,他才赢了,不然两人就是同归于尽的结局。
于步天随手将剑丢在地上,然后舀出生泉液喝了几口,总算缓和了伤势,之后又涂了一些在伤口处,止住了流血的伤口。
不过,毕竟生泉液只是低级的灵药,并不能马上让他的伤口复原,面对王涧终和罗炎楼两人,他的赢面也不大。
王涧终看得一清二楚,于步天喝下的是生泉液,只要运功几个时辰,伤势绝对复原,他的眼睛闪过一丝贪婪之色,戏谑道:“生泉液落在你这种乡巴佬身上,简直就是珠玉蒙尘,如神兵落入屠夫之手。”
于步天看着他,缓缓道:“如我是屠夫,你这个手下败将,又算什么?”
王涧终被扯到了伤疤,脸色阴沉,目光凌厉。
罗炎楼忽然道:“别,别跟,他,废话,杀,杀了他。”
于步天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吃奶的孩子,你先学好怎么说话。”
罗炎楼动怒了。
七大名人中,他外表最为英俊,私下里十分得意。
但是口吃这个缺陷,却让他有点自卑,性格孤僻,一向都不喜欢开口说话。
对他来说,口吃,就是不可触碰的逆鳞。
他一闪而去,长枪亮一层青光,宛如毒蛇般直刺而去,发出呜呜的声音,宛如婴儿啼哭。
于步天是故意激怒罗炎楼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