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语言就得先认真学习这种语言一样。既然我还没到能够创造的年龄,那就只好满足于平铺直叙了。”我虽说痴长半生,天性的懒惰对人这一生物也无研究,凭着一时的热情写下如下的故事,承蒙哪位对号入座,那真是抬举我。
故事显得凌乱,没有明确的时间线索,也许我们的主人公有着良好的习惯——每日都要记日记,然而,众所周知,现代人习惯把字在键盘上敲出来,并且存于电脑内,我们的主人公在最后的愤怒之下,不仅在公家的电脑中删掉了自己工作的痕迹,也删掉了自己过往的点点滴滴。因此,回忆仅仅是些不连续的片段——主人公自认为清楚的记忆。
好了,我开始讲述这个故事,为了方便,故事使用方便叙述的第一人称——我——来讲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