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们知道的是,今晚,他们或许真正过了一把摇滚瘾,过了一把那种在摇滚巅峰时刻死猫站在舞台上的摇滚瘾!
曾经摇滚有过一个巅峰的时候,死猫就是其中代表,而后,整个社会似乎就不在那么喜欢摇滚了,好歌越来越少。
死猫隐退了,而那些和死猫同时代的摇滚乐队也大多解散,他们浩荡甚至被誉为能接过死猫摇滚打起的乐队。
但是,他们自己知道,浩荡其实比不过死猫,他们的歌距离那么辉煌的死猫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这差距,他们能看到,但是他们够不着。
但是,今晚,这个来救场的年轻人,穿着干净白色T恤,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大学生一点摇滚气息都没有的年轻人,竟然让他们隐隐觉得,他们距离死猫似乎也没有那么远。
就好像,只有一首歌的距离!
他们隐隐觉得,这首《无地自容》,就算是拿到死猫最辉煌的巅峰年代,也是一首能和死猫抗衡的摇滚。
厉害了!
浩荡的成员越来越卖力,而赵意也彻底唱嗨了,满舞台的跑,满舞台的放肆高唱,而他走到哪里,哪边的观众就会响起最为热情的欢聚。
无地自容!
赵意!
摇滚!
观众在用这种方式表达他们对这首歌的喜爱,不是摇滚没落了,只要有好歌,就一样能点燃年轻人心中最原始的热情,不分时代。
那个主唱太帅了!
这歌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是他写的吗?
我想我爱上他了!
这才是我记忆中的摇滚!
观众们疯魔了,有几个女孩甚至不顾一切的脱掉了上衣,尽情的拿在手上挥舞,高声尖叫。
疯了。
兔子泪流满面,他爱上摇滚的时候就已经无奈的发现摇滚貌似已经迟暮,但是这一刻,他发现摇滚从未老去。
...
一首歌的时间不长,不到十分钟,当赵意歇斯底里的把最后一句歌词唱出口,整件T恤已经彻底被自己的汗水打湿。
深深鞠躬,迎接他的和先前满场的嘘声截然不同,所有人都近乎癫狂的挥动着自己的双手,高呼着他的名字。
他用一首歌的时间征服了这里。
走回后台,赵意气喘吁吁,不过他惊讶的发现后台原本应该早就离开的那些乐队竟然没有一个走掉,见到赵意和浩荡的进来,一个个都站起了身子。
牛逼!
哥们你这歌真是太牛逼了!
服气了,哥么你是浙南的?
哥们只要你来,我们野狗乐队的主唱就是你,我给你伴唱没二话!
众人很热情,他们在用这种方式向赵意表达着他们的敬意,赵意自然不可能去他们的乐队当主唱,聊了一会之后,赵意和他们换了联系方式,然后借来了一套衣服换掉,这才走出了后台。
观众太疯狂,不换衣服赵意还真怕被认出来出点什么事,换了衣服就应该没什么关系了,毕竟在台上观众并不能把自己的脸看清楚。
意哥,你太牛逼了!
我操,意哥我服了,果然你是会写摇滚的!
意哥,这歌必须发单曲!
意哥你信不信,现在只要你大喊一声,这里起码有三十个女孩子愿意无条件跟你上床!牛逼!
和顾明他们汇合之后,又迎来了大家一致的惊叹,兔子都疯了,当场就像拉着赵意去录歌。
不过这时候,唐芊突然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