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忘不了他,虽然此后的生涯中,我也曾喜欢过别的男生,但却没有一个男生敢向我表白,甚至有些畏惧我。我知道自己并非毫无魅力,有时候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到喜欢欣赏甚至爱慕,但我就像一个有毒的人,别人总是与我保持距离。至于女生看我,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又添加了一些幸灾乐祸。我平素独来独往,目高一切,这些男生也好,小姑娘也好,青涩得像毛还没有褪的桃子,哪在我眼里呢?但那种孤独感咀嚼时似有滋味,其实却是酸楚的。
我后来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是个高高大大的体育生,成绩很差,但篮球打得极好,人却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喜欢看他打球,纵横驰骋无人能挡的样子。每进一个球后却咧嘴而笑,傻乎乎的。渐渐的,看到他的这种表情便能让我开心,久不看到,心里就像缺少什么,好像总是阴雨绵绵的天气里盼望太阳。
在一次比赛之后,我似不经意的站在他放衣服的地方,其实是特意的。等他过来拿衣服,我便顺手递给他一瓶可乐。他并没有感到惊讶,而是很随便的接了过来,然后一饮而尽。一副畅快淋漓的样子。真好喝。他说,向我咧嘴一笑。那一刻简直是让我沉醉。他并没有像别的男生一样,对我是又爱慕又畏惧,他们的那种表情有时候甚至让我感到恍惚,仿佛自己成了一只漂亮的毒蜘蛛,既美丽又可怕。
他对我却毫无芥蒂,眼光清澈得像春天的太阳。好像我们早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但他对爱情还显得懵懂,我只能主动把这份懵懂发展得越来越清晰。有一天,他们跟外校打球比赛,最后他以一个远投三分帮助球队险胜。我以庆祝为名,请他吃饭。他自然高兴的答应了,我带他去的餐馆是他这种农村来的孩子从来没有进过的,但他并不局促,所有的金碧辉煌似乎都像灿烂的阳光一样自然。那晚两人开心的喝了几罐啤酒,气氛整得甚是浓烈,不过都没有醉。我还要喝,被他诚恳的拦住了。我心中大骂他是傻瓜,我其实就是想醉呢,醉了才能大胆的抱他,吻他,可他诚恳的样子让我无法撒娇,何况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难为情,羞涩的低了头。第二天他又不见了。就像宋多一样,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过了几天,倒是有确切的消息,说他被某某学校看中了,选去做了特长生。如果是这样,那是好事呀,为什么不向我告别?我们已经是恋人了,他虽然憨厚,却并不傻,怎么能这样绝情绝义呢?
这次比上次不同,除了痛苦之外又多了怨愤。我几乎对爱情失了望。我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要说我不美丽,我绝不承认,有镜子为证呢。可这些男生,要么对我敬而远之,要么稍有亲密便无疾而终,难道说我身上有着致命的缺点?比如说身上有一股自己闻不到的臭气,让人无法忍受?不,虽然那些女生对我充满恨意,但却绝没有嫌恶,那些男生紧张的呼吸,躲躲闪闪却偷偷欣赏的样子,也说明我自有魅力。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伤心之外,更显骄傲,每天踩着高跟鞋独来独往,大有虽万千人吾往矣的不屑。
何方不是我第一个情人,我却希望这是最后一个。本来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认真,说是逢场作戏也不过份。可无论别人觉得我有多么的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却是一个多情的人。也许当你拥有的时候,你也并不觉得有多在乎,有多么的无法失去。但他真正要离你而去的时候,你却会有种撕心裂肺的痛。指甲长在指头上,你并不觉得多么可贵,可谁说要把它拔去的话,谁又受得了呢?
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死缠乱打的人,经历过这么多,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当初相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他并不属于我。换句话说,我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我知道他老婆都是叫他何方,连名带姓的,而我则亲热的叫他方方,更多时候则叫得越加的赤裸甜蜜,叫他老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