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第六大公政府允诺,如大公政府在伊瓦及古桑地区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帝国政府商议。第七条大公政府训练军队,培训警察,采购军事装备全部有帝国负责。第八条帝国政府将负责提供各种顾问,帮助大公改革军事,政治,经济,教育等第八条为了保证贵国的安全决定在定水府【首府徐水县】成立伊瓦都督府。统辖一个师。六个警备大队必要时可以越过边界帮助大公。”为了得到支持在加上特使不明白这个条约就是卖国条约,代表大公签下了。回去后大公能够得到帝国方面的支持将伊瓦借给帝国也没有什么,更何况只是租借人家,人家来经商扩大自己的财源不是更好,还有军队可以保护他也没有什么追究,没有仔细的检查。主要还是没有专业人才,那些留学回来的都被他解决了要是大公次子还在肯定不会同意签这种条约一旦签下了意味着自己国家将变成殖民地。当诸侯还有自主权,一旦成为殖民地什么自主权都没有了。伊瓦都督府第五师一万五千人,守备队六千人总兵力两万一千人,米云兼任都督,第五师师长康茂,第一守备大队队长林杰,第二守备大队队长韩武,第三守备大队队长陆家平,第四守备大队队长丁千成,第五守备大队队长岳宝成,第六守备大队队长龚新宇暂时驻扎在定水府,都督府也在定水只要怪老头的铁路造好。军队就可以快速增援确保机动能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