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不知是不是他身上流淌着皇室血脉的缘故,他的神经仿佛很是大条,对于一些事情敏感的不行,偏生对另一些该敏感的,却像是被冻结了一般的迟缓。
他今天进这督邮府,为的却不是督邮,也不是那些猎魔人,更不是为了问什么东西。
他来,是来送东西的。
送货上门。
货款已清,钱早已到账,这货,当然也应该尽早送到买家手中。
这是极为先进的一种交易方式,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提前了接近千年的光阴,这等交易方式,却只是因为刘备的一个很简单的想法。
既然那位飞爷给了钱,那么便是买下了他所有的草鞋,虽然只要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飞爷的那些钱,其实并不是用来买他的草鞋的,但他更知道,他应当把这些草鞋交到那位飞爷的手中。
为的,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这件东西,因为某些原因,在过去的那些年里,他可以算作是暂时搁置了,但他却从来不曾遗忘。
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比钱还重要。
既然对刘备来说,这东西比钱还重要,那么当然是重要到了极点。
所以他来了。
二人几乎同时进入了这督邮府,只是目标却大不相同。
这目标极不相同的二人,却走了同一条路,因为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不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既然如此,何不一同前行再说?
这很是自然的默契,在很多很多年后,当二人重新回想起时,总是会兴奋地难以自已,认为这或许便是命定的缘分。
在督邮府内颇为宽敞的小道上,二者缓缓地走着。
.......
之所以缓,并非是二者在这督邮府内还要拖沓,实在是因为刘备他,快不起来。
即便是在这不知道什么时候都会窜出来一个强大猎魔人的督邮府内,刘备依旧还是不曾放下他背后的那个硕大的背囊,这一点叫关羽在心底隐隐有着一丝不屑。
对这个自己没来由便觉得很亲近的男人,这一丝不屑却是有理由的。
这样一个吝啬到了极点的男人,怎么可能办得成大事?恐怕永远只能待在这小小的涿县,做他的草鞋,卖他的草鞋了。
走在他身后的刘备却并不知道他的想法,他只是一步又一步,或轻或重地走着,走得这样的慢条斯理,有条不紊。
就像是,在街道上散着步的老头,轻松而写意。
同这虽然明媚,但却隐隐显露出了无尽黑暗的地方,相差太远,太远!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