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夕眼神复杂的看着自己的食指,这诡异的指头力量虽强,给自己带来的更多的却是心悸,重生的第六指也不知是好是坏,以后还是少些用为好,不然定被人当作是邪门歪道了。
何夕看着逐渐稀薄的夜色,自己醒了一夜,却没有丁点睡意,感叹道自己也真是愈发的古怪了,再加上这诡异的指头,自己离这常人的范畴越发的背道而驰,本来就极力想融入乡野生活的何夕,离群感越发的浓重。
何夕看着屋内,阴沉沉的双目柔和了下来,这是何夕唯一的羁绊,哪怕心再远,只要洪素在哪,家就在哪。
红日藏在浓重的黑夜背后喷薄欲出,晨光熹微,红日破晓。
“这夜过的可真漫长呢!”
何夕感叹道。
“接下来得去阳城了!去看看我那未过门的娘子究竟是何方神圣!”
何夕沐着细微的晨光伸了个懒腰。
何夕突然想到什么,转身进屋,拿起父亲珍藏的笔墨纸砚,给父亲留下封信,匆匆离去。
何夕走到村回望了一眼,现在不开溜,等会儿又得被人指点议论了,风言风语又得开始流传,诸如“洪家那小子一大早鬼鬼祟祟的找李家女儿幽会去了!”一类的流言令人防不胜防。
何夕在这生活也快十八个年头,对于这些荤素皆沾的农妇村姑巧嘴,何夕觉得就是自己浑身长满嘴,也是口舌难辩,就像掉入大染缸,越挣扎越是说不清,所以何夕大多时候都是缄口不语,捂上耳朵,来个两耳不间窗外事,任尔东西南北风。
去阳城的路途常人驱马车,一路不耽搁,到阳城也得花上半日光景,这也不是说路途遥远,而是半路夹杂个麻雀岭,是为通往阳城的必经之路,麻雀岭字如其名,作为山岭已是小的不能再小,然而在这小小的山岭,却有着数不清的山岭匪盗藏匿其中,劫人钱财,却不伤人性命,就算是身无半分钱财的穷光蛋,也得扒个精光,再把你扔出来,这也让人啼笑皆非。
如果只是这样人们也随他去了,但就在去年山岭中聚了一伙不知从何而来的穷凶极恶的人,占山为王,把路过的人全部虏上山,男的一律杀了,女的就被这伙人瓜分,这可把山下人折腾得人心惶惶,阳城的商队也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阳城的三大家族亲自出面联手打压下,才收敛起来。
何夕如今的脚力不考虑麻雀岭倒也花个两个时辰就行,这还是何夕压下自己脚步,不然会显得太惊世骇俗了。
何夕一路行来,行人稀少,大多都是负笈求学的书生。
到了麻雀岭脚下,何夕身侧有一茅草搭建的茶棚,供路人歇息解渴,不大不小的茶棚也坐了几位大声交谈的人,男女都有。
何夕也没逗留,看了一眼准备离去,这时一人叫住了他。
“兄台,请留步!”
何夕疑惑的看着茶棚里快步前来的人,眼前的人和何夕也是相仿的年纪,很有女子的清秀,甚至可以说是妖娆,洋溢着友好的笑容
何夕不冷不热道:“你有什么事吗?”
何夕觉得此人没有表面那么简单,就是这笑意也是给何夕一种做作的感觉。
眼前的人倒也不介意道:“兄台可是前往阳城,要是与我同道,麻雀岭不太平,还请带上我,在下感激不尽!”
何夕略一思索,也就同路而已,想来也没多大关系,也就点了点头。
对方看着何夕答应了,大喜道:“你真是个好人,对了,我叫白幽,阁下怎么称呼?”
何夕没有理会白幽的热情,回道:“我叫何夕。”
白幽笑眯眯,拱手道:“幸会!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