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浩歪着脑袋准备写字,两只脚散乱的随意叉开,身体歪歪扭扭的,一只手还放在沈静香的肩上,完全没有写书法的站姿。
“就你这模样还搞书法?真滑稽可笑。”庞博连连摇头,瞪了杜浩一眼道:“拿开你的咸猪手!她是你能碰的?”
沈静香也很不喜欢杜浩把手搭自己的肩膀上,但是她更反感庞博的话,沉下脸道:“谁是你朋友?我男朋友扶着我写字,你一个不相干的外人瞎叫什么?”
无视庞博的怒视,杜浩拿笔沾了沾墨水,手的姿势也完全没写字的样,并不像多数人那样笔直的执笔朝下,而是将笔杆倾斜成了45度角。
庞博顿时啼笑皆非,连连摇头道:“你这手势就不是写字的料,能写出像样的字才叫怪事,赶紧收笔认输算了。”
“比写字难道靠姿势端正?”沈静香虽然没对杜浩抱希望,却更厌烦庞博的嘴脸。
杜浩轻咳一声,道:“我准备写王羲之的兰亭序,难度不小,但我喜欢挑战。”
“什么?”张会长惊得双眼一瞪,王羲之的兰亭序他试图临摹过很多次,无奈总是写不出想要的感觉,一次次败退。
这小子才多大岁数就敢直接开写兰亭序?不知这是狂妄还是无知。
张会长好意提醒道:“你最好选个容易点的,起码能写出大概的形象。”
“这小子对书法猫屁不通,明知自己必输无疑,不知在哪听说过兰亭序,就瞎写一通乱凑数。到时候输了,他会说兰亭序太难不是他没水平。”庞博轻蔑一笑,道:“他肚子里的小九九,我一眼就能看破。”
沈静香小时候从课文上知道王羲之的大名,也知道兰亭序是行书神贴,比楷书要难得多,因为楷书是写字基本功的基础,行书是在楷书基础上加了灵动活跃的成分。
正因为自由灵动,写起来不像楷书那样一笔一划有迹可循,那写兰亭序要写得有模有样就太难了。
选这个来写肯定加大了输掉比赛的可能,况且杜浩似乎没什么的书法功底,甚至和初学者没什么两样。
“你换个写啊!”沈静香有点着急,即使是输,也不能自己找输。
“不用,就它。”杜浩一口咬定,将手从她肩上拿开,随即开写第一个字:“永。”
他屁股歪到了沈静香的身体边,执笔的姿势太难看了,庞博讥笑道:“你不用写了,我赢定了,沈警官陪我去玩吧。”
但是杜浩刚把“永”字写完,庞博脸色就变了。
这个字简直和王羲之写的一模一样!
张会长看得双眼一愣,连声赞道:“好!好字!好字啊!”
“漂亮,杜浩,你居然真会写字?”沈静香激动得握紧了拳头。
庞博阴沉着脸道:“不过是误打误撞罢了。”
行书讲究行气,杜浩定神状态下,情切意真,身心与笔和谐统一,通篇写下来,气势连贯,恣意挥洒,近乎一气呵成。
“好!太好了!”
张会长紧紧盯着每一个字的落成,激动得连连拍手跺脚,他从来都写不好的兰亭序竟被杜浩随意的挥洒而出。
再看整幅字,飘逸而不失端庄,行云流水一般,形成完美的整体,令观者情不自禁的动容惊叹。
真正是笔落惊风雨!
“这……这字真是他写的?”庞博如丧考妣,脸色就像死了爹妈一样的难看。
“不可能!这怎么会是土鳖写出来的?”
庞博又看了几遍,依然不敢相信。
站到纸字前仔细观摩片刻,张会长抚着胡子频频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