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那不可杀靠吞食钢铁为生,而这条黑狗不吃钢铁,它是吃五谷杂粮的。”说罢李红旗将早晨没有吃完的玉米饼子,掰开一小块递到了不可杀的面前,吩咐道,“胖娃,吃。”
闻到食物的香气,不可杀立即欢快的接过玉米饼,只两口就塞进了自己的嘴里,似乎嚼都没嚼就进了肚子里。吃完后还满意地伸出粉红色的舌头****着自己的爪子,并且有些意犹未尽地用两只黑豆大的小眼睛,巴巴的望着李红旗。
“没有了。”李红旗大汗,不可杀的吃相,让他有些不敢喂食。
因为不可杀在吃玉米饼的时候,依旧保持着它的进食习惯,大咧咧的坐在地上,使用前爪捧起食物像人一样往嘴里塞。就这吃相,如果让末世前的人看到,马上就能破案。
请问有谁见过狗在进食的时候,是捧着食盆吃饭的?
然而诸星炬没见过狗,也没有见过熊,更没有见过滚滚。他对不可杀的印象,仅仅来源于道听途说和唐赛儿曾经提起过的不可杀幼年形象。
所以在他的印象中,熊猫幼崽如果长到成熟体,它的外形应该是这种样子的——
类似于一只大个的老鼠,或者长了毛的蜥蜴。
而且这只蜥蜴要有尖尖的嘴,长长的尾巴,细细的身子,再配上猪一样的鼻子和白底黑斑的皮毛。
这大概就是一只成熟体的熊猫了。
哦,对了。
既然不可杀是生物兵器,自然还得有一双嗜血的眼睛,和凶残的獠牙。
可面前这块“黑炭”,除了那口獠牙看起来似乎像回事之外,眼睛里完全没有嗜血这种情绪,或者说黑的压根就看不清楚,它的眼睛究竟长在哪里。
它没有尖嘴猪鼻,而且看起来它的鼻头还挺圆润光滑,像个心的形状。也没有又长又细尾巴,它的尾巴反倒是又短又粗,甚至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居然还长着尾巴这个东西。最后身体更是和“细”这个字,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这些诸星炬通过细致地观察得来的证据,已然足够有说服力。看来李红旗说的是真相,这头动物确实不是不可杀,让他微微有些失望。
“原来狗是这么胖的呀。”诸星炬终于相信站在他面前的是一条狗,而不是熊猫。
“不是所有的狗都这么胖,这是品种使然。”李红旗表面上非常理性客观,“很多狗天生就胖,比如斗牛犬,松狮之类。我以前虽然没养过狗,但末世前的时候养狗人还是挺多的,所以也就跟着知道一些狗的品种区别。”
“那这是什么品种?”诸星炬有心去摸一下不可杀的脑袋,但后者显然很反感他这么做,用连续的狗叫加獠牙,成功吓退了对方。
“应该是比利牛斯山地犬的幼崽吧,是古罗马人带到西班牙的犬种。”李红旗随口编了一个名字应付了过去。
“哦,是这样的啊。”
“没错,就是这样。”
虽然李红旗面上绷得一本正经,但心中却早已偷偷乐翻了天。
他不得不感叹,原来指鹿为马,哦不,指熊为狗的这种事情,并不仅仅发生在咸阳宫殿的集权政治之下,有时候对知识和信息的垄断,也可以做到同样的效果。
而且看情形,效果更佳。
毕竟被指鹿为马的人,他们心中是很清楚得明白面前被称为马的动物,其实是一头鹿。但被指熊为狗的人,他的心中却真的以为这头熊是狗。
同理,如果李红旗指着一条哈士奇,硬说这是熊猫,大概也能成功。
毕竟毛色黑白交错,猪鼻子,尖嘴,细腰,长尾巴,哈士奇都具备。并且哈士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