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黑色的流光划过,夜扇白净的香颈上多了一寸长的殷红。黑发萝莉吃惊地用手摸摸伤口,让人怜惜的小脸上顿时多了一丝迷惑不解的恐惧。
一分钟后,少女出现在李红旗挖出的那个土坑中。
长一米四,宽四公尺,她安详地躺在里面一点都不拥挤。
正如李红旗所说的那样,这个坑挖的刚刚好。
杰夫嘴里叼着的半根香肠,从李红旗突然暴起动手到移尸埋人,全程都没有来得及将香肠吞下去,因为他被李红旗一系列的动作惊呆了。过了良久,他才悠悠地叹了口气:“李红旗,我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李红旗头也不抬向坑中填土。
杰夫的表情很认真:“我发现你其实不是男人。”
李红旗埋头向坑中填土:“理由呢?”
杰夫发表着自己的观点:“这么可爱的妞,呵护都来不及,只要是男人怎么可能下得去手?”
“可爱么?”李红旗停下填土,仔细打量着土坑中黑发萝莉的容颜,“我觉得,她躺在这里的时候,可能才是这个女人一生中最可爱的时候。”
杰夫暗中对李红旗比了比中指,眼神里写满了变态两个字:“恋尸癖。”
对李红旗来说,枉杀无辜者是错误的,因为习惯罪恶而不以恶为恶是更大的错误。
人难免有犯错误的时候,但无论犯错误的人是否美貌,身世是否值得同情,心态是否是一时激情到难以自控,犯了错就是犯了错。犯了错就应该负担起应有的责任,如果不愿意承担责任,那么李红旗不介意出手帮他一把。
乐于助人也是他信仰的那个不能说出口的某派主义,经常提出的口号。
在李红旗的记忆里,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旧时代,萝莉应该不会死,因为法律不会处死未成年人。当然,旧时代清音、体柔、易推倒的萝莉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幸好新时代没有法制,或者说拳头才是法制,李红旗才可以无顾忌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其实,旧时代也没有法制,但那个时候李红旗的拳头还不够硬。
将土坟拍实,李红旗又走到尸山前面,伸手提过汽油桶将汽油沿着尸山四周均匀的泼了上去。然后他取出匕首在镁棒上刮磨,很快在草堆上点燃起一团火,紧接着用军铲将这团火轻轻挑到汽油上,整个城市废墟便笼罩在红色的火光之下。
李红旗望了望雄雄燃烧的火焰,不由感叹:“有时候我觉得那些做反派的很幸福,起码死了还有我来管埋。而废土上的普通人,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死时却只能放一把火了事。甚至这一把火,还是我的特殊照顾。”
李红旗观望了一小会儿火势,才向着杰夫招了招手:“吃饱了,也消化得差不多,接下来该继续出发了。希望这次来得及,但愿不会再遇上第三个死镇。”
只是他们谁都没有留意,在他们走后不久,小小的土坟突然有了一丝细微到肉眼很难察觉的震动。几分钟后,那里露出了一截小小的飞刀。
飞刀下面是少女的两根光洁如玉的手指!
从来没有人喜欢一整天都在连轴赶路,杰夫也不喜欢,但他却拗不过李红旗。
因为通过这几天观察他发现,李红旗这个人在心中没有做出决定前是能听别人建议的,但万一他做出了决定,什么人劝阻都没有用。如果这个时候硬要反对李红旗的决定,那么李红旗通常的选择是,直接一拍两散,各走各的路。
杰夫也有时会对李红旗的决定产生怀疑,比如他认为现在和傅满洲作对的行为很蠢,因为傅满洲很厉害,起码也得是斯塔克大人那种水准才敢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