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幸运的找到一根吸管。他利用虹吸法将后车的油全部转移到前车,居然还有些剩余。
当剩余的油和备用油桶收集起来后,李红旗打开后车的机盖,将车里面易损的部件全部从车上卸下,留给前车备用。
他估算着这车只要发动机没事,怎么也能跑两天。
而前车的鸡和羊则就地宰杀,剥下的羊皮清洗后收起留做未来交易之用。羊肉和鸡肉则在大路上架起了五个烧烤架,由五个女人负责烤熟带走。
至于光头小队的装备,则便宜了雷歌这帮人。
荒野上的人没有太多的矫情,对于从死尸身上扒衣服这种非人道的做法,没有人提出什么异议,反而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故而天不亮所有人包括那些女人,都统一换上了钢铁意志更坚实耐用的统一制服和皮靴。
甚至还人手一支钢铁意志自产的栓动步枪,每支枪还配有五发子弹。子弹收集起来后,如果是均分,他们其实不止有五发。因为子弹大半是落入了李红旗的口袋里,足有四十多发,找了两个子弹带才全部背到了身上。
没有人反对李红旗这么做,毕竟子弹到他手里能得到更大的发挥。只是让人感到很有趣的是,李红旗拿到枪械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将他原来那把人人畏惧的木弓,扔进火堆中烧掉。
原来李红旗从绿屋走出来的时候,几乎装备到了牙齿,看起来很是威武不凡。
他手里提着的M4A1突击步枪,腰里揣着的是电浆手雷,肩上扛着的是镭射机枪,背后还背着小型云爆弹发射器。
但由西向东推进的这三年,由于没有补给而且连个人影都看不见,故而所有的武器弹药全部被路上遇到的异兽消耗殆尽。现在沦落到,靠敲掉异兽牙齿制作弓箭做武器的地步。
别的勇者都是手持小木剑出门打怪兽,越打身上的装备越豪华,最终成就一身神装。但李红旗却恰恰相反,他手持神器出门越打越穷,最后沦落到废土上拾荒捡垃圾度日。
“可算用不上你了。”李红旗几乎是咬着牙看木弓被火舌一点点吞噬焚成灰烬,这其中的怨念不可谓不重。
那把在这个时代都可以算作低端橙武的乌兹冲锋枪,虽然有些后悔不早下杀手,让光头得以将子弹挥霍一空,但李红旗可没忘了它。而是郑重的将其放到了驾驶室的座椅后面,按照他的想法,就算将来搞不到子弹,但是留着换几颗土豆也是好的。
一切都准备完毕后,已经是临近中午,众人跳上由李红旗亲自驾驶的卡车,发动机发出一阵刺耳的轰鸣。李红旗翻开光头画在笔记本上的简易地图,朝着东方一指:“出发,圣光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