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存在至今已经将近500年了,算的上是历史上少有的长寿的王朝。虽然200年前的那场战争,极大地改变了帝国的政体,但从根本上来讲,帝国还是原来的那个帝国,江山依旧是一姓之江山。
与过去不同的是,现在的帝国比从前更加开明也更加强大。
帝国将所有国民分为六等十八级,虽然等级森严,但除了第一等第一级的皇帝以外,剩下的五等十七级之间却保留了足够的上升空间。政治的开明,经济的繁荣,使得帝国显得欣欣向荣、充满了活力。
而维持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基石就是这六等十八级的等级制度。
第一等为皇帝陛下。
六等十八级中的第一级。
《光辉大宪章》第一页第一行所书写的就是:“天授皇权,皇帝陛下乃帝国之主。”
皇帝是帝国之主,帝国最高贵之人。陆海空三军之统帅。
第二等为贵族。
包含八王、三公、十三侯、和众多的伯爵、子爵与男爵。
其中八王为二级。
三公为三级。
十三侯为四级。
剩下的伯、子、男等爵位同为五级。
《大宪章》规定:“贵者,高贵之人。族者,血缘之亲。贵族,钟鸣鼎食之家,诗书簪缨之族。率土之滨,而外伐不臣。”
简单的解释就是帝王用封地来彰显贵族的高贵。士族用他们的才华来辅助贵族保卫国家,黎民百姓用丰饶的产出来供养贵族,以此换得他们的保护。而贵族们的责任是用他们手中的手里的武器守卫国土,当有其他国家挑衅时,他们需要带领着军队去战斗、去讨伐敌对势力,以此来维护国家与帝王的尊严。
第三等为士族。
士有九级。
其中国士、将士为第六级。
政士为第七级。
学士、剑士为第八级。
法士、农士、工士、商士为第九级。
名士为第十级。
壮士为第十一级。
选士为第十二级。
《大宪章》规定:“士族者,人之精也。帝王封之,贵族荐之,士族举之。公民选之。”
自从200年前的那场战争后,帝国就一直奉行着“皇帝垂拱,贵族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理念。
皇帝只有一人,还垂拱而治。
四级贵族不过百余人,职责内守其土而外伐不臣。
士族却有八千之众,可以说他们是社会各个阶层中最杰出的精英。
三千选士由选举而产生,虽然后代不能继承,但也是一时之选。
帝国历史上有一位狂士酒后曾言:“皇帝垂拱,贵族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这句话根本不对。这句话应该改为士大夫共治天下才对。”
虽然说这句话的那位狂士后来的下场凄惨,但从他的话中却不难看出三等七级士族对于帝国的重要性。
四等为公民。
共有十三级、十四级、十五级三等。
《大宪章》规定只有十三级公民才可升之为士。十三级公民通常被称为华族,是士族的预备役。
十四级公民是帝国国民中人数最多的阶层,他们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十五级公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阶层,他们都是由国人升上来的首代公民。在帝国本土只有选举权却没有被选举权。而他们的后代则自动成为十四级公民。
五等为国人。
共有十六级、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