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一兵一卒,就能轻松拿到一血。
任何一个传奇,纵然不会持续一生,但临死之前,总会有几个垫背的存在。
在场之人,又有谁愿意成为这个‘垫背’呢?
答案是,零。
没有一个。
在场众人,都是为钱才来的,他们可是街头混混,不是什么军人或者警察。
换句话说,他们根本没有信仰,也绝不可能有‘牺牲精神’这种东西的存在。
但这对躲在房内的老板,以及不知在做什么的纳尔逊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因为,他们都清楚,有时候,人数多并不一定代表能取胜。
一盘散沙,往往最为可怕。
......
守在门外的几人,并不害怕老板会跳窗逃走。
一来,以里面之人的老骨头来说,从二楼跳下去,失去行动能力都不是不可能;二来,他们这次可是下了血本,外围早有埋伏。
所以,他们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解决掉里面的人?
没人愿意去做第二个吃螃蟹的人。
因为第一个已经倒在了房内,并且生死不知。
现在看来,只能在狭小的空间内,选择强攻了。
可问题是,现在仍是一片黑暗,他们为了偷袭,又没随身携带手电筒之类的东西。
几人一对视,当下有了决断。
他们选择了诱敌深入。
于是,其中一人冲里喊道:
“喂,迈尔斯,我们敬你是条汉子,不想用人海战对付你,所以,出来吧,我们单挑。”
说罢,几人就从房门前向后退去,警惕的围成了一个半圆。
现在,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了,警察迟早会发现这里的异样,到时候,那就可是全军覆没了。
而对于房内的人来说,守在房内固然相对稳妥,但也会磨灭外边人的耐性,逼得他们不得不团结,那到时候,真的是死路一条了。
所以,对两方来说,这都是最好的一个时机—
一个杀人的时机,一个逃命的时机。
在众人都紧张的屏住气息的时候,房门刹那间被推开,从中迅速窜出了一个灵敏的身影,并且以迅雷之势,撞倒了一个守在侧翼的光头,在黑暗中飞快向一楼及后门处飞奔。
这个老街的中餐馆,他待了足足二十多年,已经对环境熟悉到了极致。
所以,即使是在黑夜之中,他的速度,也并未减弱丝毫。
在连放倒了几人之后,他已经冲到了距离后门不足十米远的位置。
眼瞅着,他马上就能逃出生天。
但凭着经验或者说是直觉,他还是预感到了什么。
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他身子诡异的向左偏了一下。
而就在同时,一声不大的枪声响起,明显是装了消音器。
一枚冰冷的子弹,就这么擦着他的身子而过,带起了一串血花。
在黑夜之中,尤为妖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