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云峰这就叫埋头先吃饱,嘴上也说得好听,但遇到危险,可能跑得比我还快!”
谢方方微微一笑,似是赞同。
曹野说道:“你也别笑,放在你身上也差不多,人只有到危险时刻的本能反应,才能知道你是忠还是奸!“
“方方,你看你,说话老是说一半,表情也是千古不变,太阴沉,这样不好,我做你上司,有些怕!“
“你说你,好好一个少年郎,正是带着一帮狗奴才欺压良民调戏姑娘的年纪,非得像个七八十岁的老头一样沉稳,累不累啊?!”
“累啊,但没办法啊!”,谢方方眼中闪过无奈之色。
“我要是像你这么有钱,估计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就属我了,没跑!谁像你一样,没事就看书,有空就打坐,你修来修去,还不就那鸟样,不过五境!”
曹野又朝谢方方心头扎了一刀。
天赋不好,才要勤奋修行啊!难道你就不想修行成仙求长生?!谢方方问了一个曹野难以脱口回答的问题。
曹野沉默了许久,才答道:“我又不是那种修仙天才,追求长生,那就是梦想,梦想是什么,就是梦里的想法,醒来后,不记得了,这才是梦想,如果记得,也要变成目标才行,这年代,光有梦想是不行的,得有目标!”
曹野的的目标很简单,不是像谢方方这种富家子弟赚他一个亿的小目标,而是找到父母,娶个漂亮女人作媳妇,摆个百八十桌的喜宴,在十村八乡露个大脸,然后生一儿一女凑个好字。
曹野想着最好活个百岁,吃一辈子皇粮,可以的话,也混个小官当当,大官嘛,没点背景就不考虑了,能刮点民脂民膏提前退体也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不被监察司给关进监狱里去。
“一万年太久,还是努力活过一百年好了!”,曹野以这句话作了长篇大论的结尾。
“这目标真好,比我好多了!”,谢方方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有些伤感。
曹野在地下写了一个“争”字,说道:“方方,你家的事,不用你说,我都知道,不就是争家主吗,你肯定是长房嫡系子孙,但天赋差,其他房的子孙在一旁虎视眈眈,恨不得一天干你一次,最好把你干掉,你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对吧?!”
“你说得差不多都对!”
“你看吧,都是套路,豪门恩怨,家族争风,戏本里都是这么写的,我觉得你要玩出一个花样来,别人要你争,你偏不争!“
“你去参军,当个将军,你去考衙门当官,当个大官,有钱的还能强过有权的,眨眼之间当官的就可以灭了有钱人,不然怎么叫灭门县令、诛族知府呢?”
“要不你就跟着我,以后也混个监察使当当,看谁不顺眼,就捉谁,谁敢反对,就抽他一大嘴巴子!官也怕你!”
谢方方只能以“呵呵!”回应。
曹野掏出抄宋晨书家时贪没的“浮光掠影”,抛给谢方方,“别呵了,给我读一读,读慢点,读快了,我记不住!”
“大人,这等秘籍,你何不自己默读!”
曹野一瞪眼,“废话,我要是认得全字,我会让你读,赶紧的,别废话!”
曹野从小就是一个人艰难生存下来,入私塾读书识字是不可能的,平时也就老村长教他识一些字,另外就是躲到私塾墙根下偷学一些,他记性好,到也学了不少东西,但要论认字写字,那可有点强他所难了。
这本“浮光掠影”,字不多,也就两三千字,也没有太过高深晦涩的东西,谢方方念了一遍,曹野就记得七七八八了。
不过,曹野又让易云峰念了一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