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文艺女青年接着道。
“好,没问题,我们就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了。”一众男青年跃跃欲试,纵然曹凌渊的诗再好,他们的诗也不一定那么不堪。
女青年则准备将憋在肚子里,早已经烂熟于心的诗朗诵出来,让曹凌渊点评一番。
“那就从梅梅开始,元康兄结束可否。”主人笑道。
“那行,就这么办吧。”众人摩拳擦掌,准备将自己压箱底的诗掏出来,和曹凌渊一较高下,输也要输的体面。
第一个女青年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高声朗诵道:“爱情,若真有所谓,那又如何,通透的红尘,它如江水般滚滚而逝······”
“好,不愧是花大才女,诗词功底果然不弱。”主人带头鼓掌夸赞,其他人也都夸赞一番,让名叫梅梅的女青年笑声连连,然后谦让一下,让下一个人作诗。
一直到曹凌渊之前,用主人的话来说就是不相伯仲,每个都是现代诗的典范,大家都是才子佳人,花花轿子人抬人,互相吹捧。而曹凌渊微微一笑,淡然地坐在一旁不说话,直到轮到他,他才站起来,咳嗽一声。
周围人都露出期待的眼神,不知道这位留洋文学博士能作出什么惊世骇俗的绝世佳作。
“难道我需要囚禁你,或者你来霸占我,在我心中,上门又上锁,是我,又是你自己,开不了门,你永远关在我心中。”曹凌渊深情朗诵,加上他特有的那股厚重的嗓音,让这首诗显得无比沉痛,完全诠释了一个爱恋不得的悲情形象。
众人都沉默了,光是这几句话构筑成的诗,就让他们感觉心痛,这就是诗的力量,他们似乎也化身成诗中求爱不得之人。
还是主人率先反应过来,慢慢的鼓掌,随后掌声越来越强烈,众人都鼓掌赞叹,不愧是留学博士,这一首就比之前的都要好。
“曹兄果然厉害,这首诗可真是把我们感动到了。”众人道。
曹凌渊洒脱一笑之:“承蒙夸赞。”心中则是对面前众人很是鄙视,毕竟留过洋的,还比不过这些土包子,那还不如一头撞死。
“哎,你们真是的,就不能让曹博士最后作诗,他一朗诵完,我们都自知比不过,哪还有什么心思作诗,算了,不作了,冠军就是曹兄了。”排在后面的女青年有点怨言。
主人连忙笑道:“无妨,大家本来就是玩玩,当不得真。”
“你们作诗吧,我们都作了,你们要是不作就显得不厚道了,让曹兄点拨点拨。”其他人起哄道,剩余几人没办法,只能作诗,但听上去就没什么味道了。
主人也是人捧人,也不让剩下的人难看,也是夸赞了一番。
直到最后李元康的时候,主人笑道:“早就听说元康兄有文学大能,今日不作诗一首?”
曹凌渊现在放松的躺在沙发上,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诗一出,基本上没有能够和他争锋的,这也有种高手的寂寞。
至于李元康,毕业于没什么名气的光华大学,能作出什么诗来,甚至曹凌渊都觉得没意思,不如和那些留学生同学聚会有意思,现在他感觉自己与面前这些个文艺青年不是差距一点点,是一个时代的差距,也就是说有代沟了。
“是啊,元康兄就帮我们挣回个面子。”众人笑道,其实嘴上都说的是客套话,心里面都在想自己作的诗都赢不过曹凌渊,李元康就更没戏了。
李元康喝了口茶,笑道:“诸位,我这边有一首好诗,是我昨天即兴而作,根据我一好友的亲身经历随性而发,就拿来献丑了。”
李元康冷眼看着面前的诸位,他本来就是喜好面子之人,所以在诗词上必然不能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