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这些确实存在的事实。之所以法律上不能构成严重犯罪完全是因为工厂在与工人签订劳资合约的时候,玩了字面游戏,欺骗了工人。
鸿达缫丝厂的劳资合约中这样写着:工资一季一结,最迟年底结清。然后就一直拖着工钱不发,只让工人从账上借支,年底拿工钱抵账时还要记不低的利息。而且伤残甚至死亡工人的抚恤很少,还借口拖延,借口克扣。
鸿达缫丝厂常有工人闹事、罢工。但因为工人中间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当初上海的工友会,因为川沙起义,所有的领导阶层和骨干全都被朝廷收编去了,现下上海虽然还有工友会存在,但早已经不能跟当年的声势和实力相比了。
每次工人闹事都是一个结果,张家胜利!
张颂贤当年在苏南、皖南等地设立公局,与淮军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翁同龢一点都不会对他手下留情。收集的大批资料虽然无法至其于死地,但也能让鸿达缫丝厂恶名远扬,张家声名扫地。然后翁同龢可以借机提出一部正规的《工人保护法》,大刷一下自己在平民百姓当中的声望。借机会一步跨回北京去!
翁同龢不是鲁莽行事,他在做这个决定之前是参考了大量外国的事例的。英法美德等国都爆发过大规模的工人抗争、骚乱和罢工,这对一个国家的影响是很大的。
翁同龢认为制定一项专门保护工人权利的法律,然后推行工友会,如西方的工会那般铺展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翁同龢这几个月来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努力着。他觉得如果全国的企业都能如秦氏财团下属的独资企业那般照顾工人,中国工业的发展会更快,百姓(工人)会过的更好。
这并不是翁同龢‘社会’了,而是儒家的‘大同思想’对翁同龢骨子里的影响。
“叔父,工友会,保护工人法,此乃巨兽,经手放出,必会如西方一般泛滥,届时恐贪婪心炙,渴求欲多,扰乱国朝啊。”翁曾桂忧心憧憧的说道。
“哦,你是这般认为的吗?”怪不得自己侄子这段日子情绪不高,原来是这般想的。翁同龢寽着胡须饶有兴趣的反问道。
“叔父。人心难测,贪婪无有止境。工人得一,谁敢说他们就不想着二?”
“业主、工人,一体两面。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叔父推了工人一把,使之声势大涨,侄儿唯恐彼辈得陇望蜀,搀搅着叔父身不由己啊。”
翁曾桂不愧是个‘能吏’,不愧是当初翁同任刑部右侍郎时候的得力干将。这考虑起事情来的确有水平。
“工友会万不能完全操之白丁之手。必须要有官府监督,免得彼辈仗势自大,胡作非为。自掘坟墓!”
翁曾桂从自己叔父脸上看到了对自己的满意和赞赏。有这样的水平,翁家有后也。翁同龢真的觉得很满意。
“自然不能全操于一群白丁。这工友会和业主都需要敲打。你只看到工友会害处,怎么就看不到商权炙烈的后果?
不仅工友会是头猛兽,商贾之辈更是吃人不吐骨头。都不是好东西!”
翁同龢招呼自己侄子坐下。“现在法院养的不是有批讼棍吗?就要发挥他们的作用。今后劳资合同、契约书,都需要第三方公证,才可以生效。就让那批讼棍去。”
“当然,其他的讼棍也成。看名声和开销了。”翁同龢对于律师还是有歧视,虽然近两年律师的地位和收入大涨,可改变不了他们在一些人眼中的地位。“需得把合同、契约书订得详细,谁违规了,按照规定办事。白纸黑字,一目了然。法律上对于张家这种勾当也要制定相应的惩处,不能让这些奸商钻了漏洞。”
“叔父这个法子倒是妙招